更新时间:2024-05-07 08:29:10作者:佚名
【#会计继续教育#简介】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据了解,2022年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将于12月前完成2022年12月31日,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省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门户-视同继续教育采集门户; 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门户。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22年,山东省辖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首先应收集信息。 信息采集相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执行。
2. 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每年不少于60学分,公共课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将成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选拔和培养高端会计人才的重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本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及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上述内容外英语作文,企业会计师专业继续教育课程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务法律法规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专业继续教育课程还应当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定、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颁布的规范化管理等内容。由我们省。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官”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补贴等相关制度和措施等。各级工会组织的继续教育科目应当包括“工会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在线培训、面授培训和视同继续教育。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正常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应符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在线培训。 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在线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网站平台名单。 参加在线培训的会计人员必须选择会计信息采集地财政局公布的在线培训机构。 注册学习。
2.面对面培训。 山东省中央单位、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可以组织会计人员面授培训。 财务部门以外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应在培训开始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报财务部门备案,并组织培训审查后。 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应当向该行政区域的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师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 为保证培训质量山东会计信息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财务部门将不定期对注册单位继续教育面授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 未经事先注册而组织的面对面培训将不会获得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财会[2018]10号)。
(三)继续教育注册
继续教育档案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财政部门单独申报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国家级、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和省会计学会培训班,并通过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师,其继续教育档案由省统一登记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财政部。
2、参加在线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由各市财政局统一备案。 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3、财务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会计师名单等材料提供给备案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完成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4.承担会计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论文、公开出版会计账簿、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应当由会计师在信息采集系统,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省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门户-视同继续教育采集门户; 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继续教育登录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