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3 11:48:09作者:佚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录取和卓越技能人才免试工作的通知》(教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录取代码:6261。
学校性质:公立。
文化程度:普通大专。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大学园平安大道210号。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4年12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专科学历教育,坐落于河南省会郑州市,风景秀丽的郑东新区龙子湖畔,现为国家“双高计划”重点建设高校。
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品德修养”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高、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注重内涵建设,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生完成学业并经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经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试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六条 候选人分类
1.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指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且具有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的考生。
2、社会考生: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高考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但不具备高中学习成绩的考生。
3.普通中职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学生”):指已报名参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考中职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考生。
4、艺术类考生:已通过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限类别)报名且以我校艺术类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详见附件3)。
5、退役士兵: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学校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不含拔尖技能人才免试计划)见附表。其中,普通招生计划1689人(含退役士兵62人),工业学院招生计划600人(含退役士兵18人),艺术招生计划211人。各类别专业及子专业见附表。学校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拔尖技能人才免试计划另行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工业学院是指我校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比亚迪校企合作工业学院”,包括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检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数控技术、智能焊接技术等9个专业。学校采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学生在我校学习,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取得毕业证书并面试合格后,即可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就业合同。
第五章 训练形式
第八条 培训形式
培养方式:全日制,软件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制3年。
第六章 报名及志愿者申请
第九条 注册
凡符合单招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2024年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填报网上报名表。因我校各类别考试内容不同,考生须于2024年3月26日9时至2024年3月27日18时登录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网站),按照我校专业申请规则重新提交专业申请表(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未重新提交的,我校将以考生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填写的专业申请表,以第一次申请的专业为依据,仅保留与考生第一次申请专业表同一类别的专业作为考生的专业申请表。
第十条:填写专业志愿者申请表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我校专业申请填报规则填写专业申请,我校专业申请填报规则如下:
1.各类候选人可根据来源类型填写1-5个专业偏好。
2.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职学生、社会考生,可填写的专业见附件1、附件2。普通专业、工大专业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得多个类别报考。
3、艺术类专业考生可填写专业见附件3,每人只能填写一个艺术类专业类别。
4. 专业选择出现混乱的,仅保留与考生第一专业选择同类的专业,其余专业视为无效,按照第一专业选择组织考试。
5.申请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积分者(限普通中职学生、社会考生、艺术类考生)须填写与大赛获奖项目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偏好(招生专业与专业类别对应关系见附件4),跨专业类别专业视为无效。
6、退役士兵可填写附件1、附件2所示的专业。
第七章 审查编辑
第十一条 审查说明
1、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的考生,需于4月3日9:00至4月4日18:00期间英语作文,登录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管理系统(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方法见网站首页提示)。
2、考试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二条 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测试
各项考试大纲将于2024年3月14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1. 普通专业
1.普通高中学生
1)文化素质测试
换算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准,将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成绩折算成分数后相加得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换算方法如下:
(1)语文、数学:A级折算30分,B级折算23分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C级折算16分,其余成绩不折算。
(2)政治、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A等成绩折算20分,B等成绩折算15分,C等成绩折算10分,其余成绩不折算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潜力、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考试成绩:200分。
2.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
(3)考试成绩: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与所选专业和职业发展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综合能力等。
(3)成绩:200分。
3)专业技能水平评估
评委会根据考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获奖成绩进行评分,具体评分规则参见本章程第十三条。
2. 工业学院专业
1.普通高中学生
1)文化素质测试
换算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准,将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成绩折算成分数后相加得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换算方法如下:
(1)语文、数学:A级折算30分,B级折算23分,C级折算16分,其余成绩不折算。
(2)政治、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A等成绩折算20分,B等成绩折算15分,C等成绩折算10分,其余成绩不折算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所选专业的职业素质、职业潜力、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成绩:200分。
2.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社会考生
1)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综合。
(3)考试成绩: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核与所选专业和职业发展要求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常识判断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综合能力等。
(3)成绩:200分。
3)专业技能水平评估
评委会根据考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获奖成绩进行评分,具体评分规则参见本章程第十三条。
3. 艺术类专业申请者
1.文化素质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汉语。
(3)考试成绩:100分。
2. 职业技能测试
(1)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办法:才艺展示,时长3分钟,300分。
(2)美术专业考试方式:素描,时长180分钟,成绩300分。
3. 专业技能水平测评
评委会根据考生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获奖成绩进行评分,具体评分规则参见本章程第十三条。
4. 退役军人
退役士兵考生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1)考试方式:60分钟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潜力、职业倾向和综合能力。
(3)考试成绩:200分。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办法
请考生于3月20日9:00-18:00期间,将本人身份证、国家级或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交至学校(地点:行政楼一楼大厅招生就业处)。我校将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计分,未提交复印件(原件)者不予计分。具体计分规则为: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协办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省级三等奖的,折算得分60分;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的,折算得分80分。如考生获多项技能竞赛奖项,仅取折算分数最高的一项。
2.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项目须与申报专业类别相关,否则不予扣分。
第八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
1. 普通专业
1、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分数=文化素质测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
2、普通中职学生和社会考生录取分数=文化素质测试分数+职业技能测试分数+职业技能水平评定分数。
2. 工业学院专业
1、普通高中生录取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分数*0.8+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1.2。
2、普通中职生、社会考生录取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分数*0.8+职业技能测试分数*1.2+职业技能水平评定分数。
3. 艺术类专业申请者
艺术类考生录取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线+专业技能水平测评分数线。
4. 退役军人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分数=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分数。
第十五条 入学规则
1. 录取分数线
我校2024年自主招生将按生源类别、考试类别设置录取线,各类别根据报名情况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 录取方式
对于成绩超过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考生申报的专业偏好确定其入学专业,择优录取。
3.学校可根据各类学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4.某些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或增加志愿者数量。
已完成计划但成绩与录取人相同的,优先转入有空缺的类别和专业,如无可转入的,普通高中生按职业适应性成绩、文化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政治、外语、物理、历史、化学、地理、生物成绩排序);普通中职生、社会考生、艺术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退役士兵,对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补考,确定录取结果(补考具体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将通过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网)公布,公布期间,考生可登录单招管理系统查询。对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身份证到学校申请成绩复核,单招督导组将按规定进行复核。
拟通过自主考试招考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通过学校招考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申请复议,由自主招考工作督导组按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九章 高端技能人才免试引进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于考试、录取:
1.在教育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职业学校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并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八条 凡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2024年3月21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填报申请,按相关要求向我校完成报名。3月20日9时至18时,持《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人才入学申请表》(可从我校招生网下载)、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学校(地点:行政楼1层招生就业处)。申请免试的专业须与获奖专业或职业资格相关,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经教育厅审核备案,可免试入学,免试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章 收费及补贴政策
第十九条 费用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为:文科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生/年(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智能焊接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10个优质理工科专业学费上涨15%至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软件类专业81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详情请见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拟定为:600元/生/年(安排6人住宿)。 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励与资助
学校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制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奖助学金类型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并辅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
5、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新生入学奖学金:通过卓越技能人才单招项目免试录取的新生,且在教育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获得奖学金5000元;在教育部主办或共同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的,获得奖学金3000元。
7.勤工俭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和临时困难补助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十一章 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招生录取同等对待。录取后,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规定、作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退役士兵候选人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并参加脱产训练。
第二十三条 被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者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者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请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第十二章 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自主招生督导小组,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导。如发现有作弊、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十三章 违法违纪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参加本次单招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凡违反有关规定获取单招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记录存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