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1 17:24:52作者:佚名
自我介绍
扬州大学: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省百所高水平大学国家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院校扬州大学校外查分网,全国第一所合并办学高校
学校类型:公立普通高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代码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百年名校:具有118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1902年创办的通州师范学堂和通海农学堂,1952年院系调整,学校整体内迁扬州,成为扬州师范大学和江苏农业大学的前身。
基本学制:四年或五年
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生活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瘦西湖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文晖东路48号(文晖路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华阳西路196号(扬子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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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要求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1. 选修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科、理科成绩均为BB(含)及以上;
代码1382的理科(农业科学)为BC(含)及以上;
科学代码为1514(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培养)且成绩为BB(含)及以上;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BC(含)及以上;
对于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仅对必修科目有成绩要求。
2. 必修科目等级:
文、理科生必修科目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或C级以上);
对于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七门必修科目中不得超过三门不及格(或成绩为D级)。
3.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已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高考选修科目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达到所报专业的高考选修科目要求。
4.外语及分数要求:
英语(师范)、翻译专业申请语种仅为英语;辅修专业申请语种不限;
报考英语(师范)、翻译专业的考生,若英语总分为150分,则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05分;若英语总分为120分,则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5分。
若报考外语专业考生家乡组织口语考试,口语考试成绩须为优良(或B级、及格、70分)及以上。
5、报考江苏省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并通过专业考试。
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湖南省美术类考生、安徽省美术类考生、山西省美术类考生须参加出生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省、贵州省、湖南省内报考音乐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专业考试和我校艺术学校考试,成绩合格。
山东省内考生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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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贯彻“成绩优先、随心所欲”政策,择优录取,专业偏好不分先后。
1.调整文件
(一)在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体质健康检查、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我校年级要求、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一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顺序志愿填报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120%、平行志愿填报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105%提出转学比例。
(二)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中的加分要求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进入专业录取。
2.普通专业招生
(一)江苏省考生录取专业安排按先分数、后成绩的原则进行,分数、成绩相同者,按辅助填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按专业志愿排序1:1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实际填报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录取专业,实际填报分数相同的,参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为汉语-英语-数学顺序,理科为数学-英语-汉语顺序)。
3. 艺术类专业招生
1. 美术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河北、河南、安徽、湖南省考生:按照考生出生地省级招生考试院系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排名规则确定录取。
山西省内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二)音乐专业
江苏省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声乐、器乐单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河北省考生: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音乐统考成绩排名规则录取。
贵州、河南、湖南省考生:对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招生最低控制线、通过省级专业考试、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考生:学业成绩达到省级音乐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摄影、摄像专业
湖南省考生:学业成绩达到省摄影摄像招生最低控制线、省级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资格的考生,按学业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考生:学业成绩达到省摄影摄像专业专业控制线且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按学业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体育专业招生
对学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仅限江苏考生),按照学业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大到小顺序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前8%的考生将被优先录取。
5.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和农村订单式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按照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定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单招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我校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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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收费
1、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由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具体收费标准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为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扬州大学新生招生简章》中也会告知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
2. 翻译、金融专业学生入学后,选择通过“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赴美留学英语作文,中国学费与其他学生相同扬州大学校外查分网,美国交换学习费用另行收取。
3、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照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收取住宿费750-1500元/人·年(杨子津校区1500元;江杨路南、路北校区1500元,荷花池校区1400元,其他校区1200元,入学后结算实际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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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学校设立了近20个奖学金项目、70多个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学金项目,每年发放的奖助学金总额超过380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金、艰苦补助、博立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校内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奖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详见《扬州大学新生入学指南》《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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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所有被录取考生入学后将接受入学材料审核、体育艺术类专业能力复测和体检复查。对入学身份材料与本人入学材料或学校考试报名材料不一致、学校考试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存在较大差异的考生,学校招生督导组将组织专项排查,发现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他人参加考试、以虚假名义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复查中,体检结果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明显不一致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重大疾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根据业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适时调整校区功能及院系、专业设置。学生在校期间,所就读的学院或专业可能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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