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4 07:24:22作者:佚名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清华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化选择、因材施教、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扎实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一、组织与原则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清华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和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有空不录取、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留学之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类型及申请条件
凡综合成绩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者须在国际或国家级权威、有公信力的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最低申请要求应包括下列之一: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赛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赛一等奖
全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赛一等奖
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省赛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先进集体(省赛区)一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四等奖
三、专业
清华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包括: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化工与新材料、机械、航空与动力、能源与电气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自动化与工业工程、数学与物理学、化学与生物、临床医学、经济学、金融与管理学、文理学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注册登录,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打印、签字、扫描或拍照上传。
1. 报名类型及志愿者报名要求
a. 学生需在“入学类型”中选择“自主入学”。
b. 学生报考专业类别不受本专业文理科限制,每人限报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类别。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 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并经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的真实性。
b.申请表中“综合信息”须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综合信息”内容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无异议方可向社会公示。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一栏中,可填写以下内容:高中期间参加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活动(无需提交论文或专利信息);高中期间参加的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级学生工作等。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获奖记录”栏可填写:高中期间参加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所获奖项;高中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艺术、体育等技能水平。
请参阅“综合信息”部分的填写说明。(详细说明请参见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c.申请表中“志愿者信息”必须认真填写,学校将根据学生填写的志愿者信息确定专业类型,并在高考后按照确定的专业类型录取学生。
d. 申请表中的“报考专业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偏好和报考理由应与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紧密相关。
五、评选程序
1.初评: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结合学生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创新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三级,其中“优秀”学生可免除初评直接进入复试,“及格”学生可参加初评,“不及格”学生不能进入后续考核评估阶段。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初评“优秀”、“及格”学生提交的报考条件等内容将按照相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初评结果经无异议后生效。
2.初试:通过初评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初试为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综合科学(物理、化学)。初试成绩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 复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考察、体能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经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并按照有关要求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学校根据学生初评、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给予优惠录取分数线和专业类别认定。自主招生认定优惠分数线降低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对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优惠分数线可适当放宽。学科专业特长突出、创新潜力大,且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同类学科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优先录取。
2.认可学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该省同学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其对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为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且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写的专业偏好须与认可专业类别一致。
3. 学生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运动测试、坐位体前屈测试、立定跳远等。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取消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资格。享受自主招生优惠的学生清华大学自主招生,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再减免5分。
4.获认可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专项培养环节:(1)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参与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3)优先参与本科生海外学术科研支持计划;(4)为学生提供专业导师指导;(5)优先参与各类学生前沿科技创新团队等。
5.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数线,将参考高考时清华大学首批各省(或各省指定对应批次)本科生最终模拟录取分数线,最终模拟录取分数线由学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计算生成。浙江、上海地区学生优惠分数线将进行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6.清华大学对2019年自主招生认可结果不另行发出书面同意函,报名系统中公布的认可结果及须知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同学们认真阅读。
七、日程安排
独立入学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至4月15日。
2019年4月30日,初评结果公布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阅。
首次测试将于2019年6月10日左右举行(具体测试时间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复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18日(具体考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019年6月22日,认定结果将公布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阅。
8. 其他
1.学校将高度重视自主招生规范化管理,严格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全过程监管。
2.学生应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如已入学,将按照教育部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吊销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中学应认真核实其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清华大学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不收取任何注册费和考试费。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参加复试的学生,可向清华大学申请经济资助。
4.本招生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清华大学从不自行或委托他人或中介举办任何与自主招生有关的盈利性培训活动,中学生应警惕虚假宣传,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