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3 21:37:34作者:佚名
这次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是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生论文答辩通知。 详情如下所示: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对本科毕业论文(论文)实行抄袭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查结果规定
1、本科毕业论文(论文)抄袭检查结果大于等于65%的学生,将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 修改后,抄袭检查将重新进行检查。 只有抄袭检查结果低于40%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答辩。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查结果大于等于40%且小于65%的学生,修改后重新检查。 如果抄袭检查结果低于40%,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 如果抄袭检查结果仍大于40%,将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 修改后,抄袭检查将重新检查。 只有抄袭检查结果低于40%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答辩。
3、本科生论文抄袭检查结果低于40%的学生可以正常参加答辩。 只有抄袭检查结果小于或等于30%的学生才能参加答辩组和学校的优秀毕业论文(论文)评选。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查时间规定
预检时间安排为6月7日至10日(周三至周六); 首次正式检查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周三至周五); 第二次正式检查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周二至周四)。 答辩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 请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加强毕业设计指导,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单时间安排,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
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及写作规范说明
1、近日英语作文,学校教务处将《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标准》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上传到《实践“教务在线”网站教学模块“资料下载”中请指导所有毕业生及毕业论文(论文)严格遵循《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文)写作标准》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和排版。
2.文科专业各学院可参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标准》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学院根据专业具体情况统一制定毕业方案。 设计(论文)模板。
四、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答辩有关事项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要继续做好学生毕业设计的后期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标准》(以下简称《写作标准》)的规定完成。 凡不符合《写作规范》要求的毕业论文(论文),将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论文)答辩,并按毕业论文(论文)不及格处理。
2、毕业论文(论文)答辩必须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论文)的若干规定》(政教发[2003]72号)(以下简称《规定》)执行。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关于本规定》《关于修改内容的通知》(政教发[2004]71号)(以下简称“修改内容”)中的有关规定实施的。 根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学生毕业论文(论文)的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的综合成绩以及指导老师和评审老师给出的答辩结果确定。
3.各学院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毕业设计答辩,不得随意提前答辩。 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期为6月23日至6月24日,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下午5:00前。对于表现不佳或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哈理工教务,各学院将组织单独进行第二次答辩,时间为7月3日。第二次答辩结果提交时间为7月4日下班前。
4、请各学院于6月21日下班前将一次答辩的《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查阅并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将第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名单、导师、毕业设计题目(电子稿和印刷稿)报教务处办理6月29日结束前记录。
5、答辩委员会评审结果后,各学院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优秀毕业论文(论文)指导老师、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推荐比例为1%)毕业生总数),优秀毕业论文(论文)导师推荐(推荐比例为导师总数的1.5%)。 并形成《哈尔滨理工大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优秀毕业论文(论文)导师登记表》与其他推荐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学部。 (需提交电子稿和印刷稿,信息不全将取消评审资格),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6、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入选后不予退还)(包括:原论文电子稿和3000字摘要,以及印刷稿)及原论文打印件)稿件需装订)并放入专门的作品集(作品集需自行准备),学院应于6月26日中午12点前提交教学科目E0203(信息不完整或如不能按时送达的,将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将纳入2017年毕业论文(论文)摘要评选。 各学院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论文)时,须附3000字左右的详细论文摘要,并用A4纸打印。 格式设置方法及字体大小请参见《2016年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精选》。 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优秀毕业论文,不予纳入《2017年毕业设计(论文)摘要评选》。
7、成立2017年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论文)专家评审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聘请相关人员担任专家评审组成员。 2017年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论文)评选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
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要求各学院按照《若干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 ”和“修订内容”。 并按照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果。
9、请填写各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统计表》(定题),于6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E0203) 28. 电子草稿将发送至电子邮件地址。
10、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为不影响学校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要求各教学单位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结果录入“教务在线”最晚在6月25日下班前提交。 分数。 不准参加本次答辩或本次答辩未通过而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为“不及格”。 如果成绩录入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十一、各学院除按规定保存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论文)外哈理工教务,还必须保存全体学生毕业论文(论文)的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