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4 21:13:37作者:佚名
4、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专业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是对公共知识和行政专业能力的测试。 测试时间为90分钟。 通用知识内容详见《2023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管理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论文分数为100分。 不设及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一起进入面试。
4、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 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写,读卡器在试卷上做标记。 除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考生的成绩查询申请。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纪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纪政发[2016]25号) [2019]第30号),凡在我省参军、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军人,享受初分满分加分政策笔试。 其中,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士兵一般记5分,三等功者记7分,二等功者记9分,一等功者记11分。 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功绩等级给予积分。 其他功绩不会累积积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立功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查询电话-)。 考试合格的考生将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逾期未送达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告中涉及的优惠政策。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审核
1、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面试资格将于成绩公布后一周进行审核。 考生须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获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面试候选人的岗位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户口簿等。 必要时,资格审查部门可以查阅候选人档案。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3、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查资格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候选人授权书,资格审查部门当场与候选人核实。
4、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包括保单奖励积分)。
5、资格审查通过并确定为面试候选人的,须于审查通过当日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北首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和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费标准为80元。 /人(自备现金),还需提供与《报名表》中照片相同版本的身份证照片1张。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详情请参阅《面试准考证》。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成绩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成为招聘候选人。 计算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分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面试成绩组成。 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 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分时,先按比例换算,然后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试总成绩生成后,在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职位人数按1:1的比例进行选拔被招募。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优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如入伍的个体户退役大学生军人)在我省服役并退出现役的,服役期间授予三等功)(学历及以上者优先); 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测试确定人选)。
选岗工作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考生按照应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到社区(村)岗位工作。 工作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若入选候选人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 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岗位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选拔。 放弃择业的辽源市公众信息网,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岗位选拔完成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选拔拟招聘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及检查
(一)体检由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定点医院进行。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二)对体检合格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其就业资格。 考核不合格者辽源市公众信息网,不予录用。 。
(三)应聘者在体检、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者违法违纪,导致体检、检查结果不真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公告
(一)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发现有严重问题并发现实质性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的,暂停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就业的留学之路,按程序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社区(村)根据岗位选拔结果。
(三)公告前出现职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招聘
(一)聘用人员必须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少于5年。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按要求到岗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二)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审批就业时须提供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 未能提供的,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报考合格的在职人员,在聘用手续期间未能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就业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聘用、安置。 按照国家和省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安排在指定岗位上工作并进行管理。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名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获取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认定。 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平台
“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
辽源·智慧党建网站()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将通过平台及时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
(二)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7-
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7-
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7-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7-
高新区:0437-
2、网络技术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