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08:11:51作者:佚名
【简介】: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包括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详情请看正文。
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调峰填谷山东阶梯电价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电价[2013]2523号),发展改革委《电动汽车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居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民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向城乡居民上门抄表、收费。
(2)时期划分。 高峰时段为8:00至22:00,低谷时段为22:00至次日8:00; 供暖期间山东阶梯电价标准,高峰期为8:00至20:00,低谷期为20: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高峰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 山谷电价下调0.17元。 即首峰电价为0.5769元,谷电价为0.3769元。 第二次、第三次峰谷电价在第一次峰谷电价基础上分别上涨0.05元和0.3元。 其中,采暖期谷谷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为降低0.2元。 即首峰电价为0.5769元,谷电价为0.3469元。 第二次、第三次峰谷电价上调幅度保持不变。
2、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一)实施范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并在执行居民电价的居民小区和非居民用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2)时期划分。 高峰时段为8:00至22:00,低谷时段为22:00至次日8:00。
(三)电价标准。 在现行电价标准(0.555元/千瓦时)基础上,高峰电价每千瓦时上涨0.17元; 山谷电价下调0.17元。 即高峰电价为0.725元英语作文,谷电价为0.385元。
3、其他事项
(一)居民家庭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 电网公司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 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 实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采用年度周期,一年内不得调整。 如果您不选择,价格仍按原方法计算。
(二)本通知所称供暖期是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应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