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3 19:31:50作者:佚名
全省普法专项行动强基础补薄弱环节检察官送法进校园
西盟县第一中学法治课程
为落实云南省普法专项行动,夯实基础、补短板,增强全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建设高水平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全省普法强化基础教育专项行动西盟工作组组长张云祥检察官到西盟县第一中学开展法制讲座
张检察官结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特点,用典型案例分析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并结合法治知识深入浅出地讲解。
张检察官解释了校园欺凌的含义。 校园欺凌不仅指殴打他人等身体欺凌,还包括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经济欺凌、性欺凌、网络欺凌等。 还通过几个案例阐释了校园欺凌造成的危害。 校园欺凌不仅给被欺凌者带来伤害,欺凌者也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害人害己。
张检察官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原因。 形成欺凌行为的主要原因包括家庭教育缺失、经历过暴力而形成以暴制暴的心态、受不良文化影响、情绪易激怒、容易失控等。 并提醒学生避免成为霸凌者英语作文,学会合理表达自己的情绪西盟教育网,学会宽容,远离暴力文化和不良伴侣。 如果你在校园里遇到欺凌,你不能默默忍受。 您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及时打击欺凌行为。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必要时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有信心时给予欺凌者适度的反击。 。
最后,张检察官真诚地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坚持“教育、改造、救助”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刑罚为辅”的原则。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要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 对于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成年人,我们将坚决依法惩处西盟教育网,决不盲目纵容。 它不仅让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法治的威严,也对社会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针对校园的特殊性,本次活动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教育为重点,将法治知识带入校园,增强学生守法用法知识,预防校园欺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法律。 善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李青 西盟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