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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拟订市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会议精神

更新时间:2024-05-07 11:11:50作者:佚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构日常工作; 制定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保密、档案管理、优军服务协调、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负责综合材料、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和公务接待工作; 负责机构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障; 组织协调处理全国人大提案、政协提案; 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 负责机关政治理论等研究;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

负责人:姚艳明 联系电话: -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和组织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工作; 按权限负责全市建筑业项目(含环境保护)的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岗位评价和职业资格的评审、考试和登记管理; 负责建筑行业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 组织建筑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和分级工作; 指导监察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人员的招聘和教育培训; 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及相关统计报送的管理; 负责局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局属企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英红 联系电话: -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律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负责领导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和批准; 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全市建设系统依法行政; 负责建筑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 依照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负责制度规范性文件、表彰奖励、评价标准等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负责人:白红梅 联系电话: -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城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规划和使用; 负责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和局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负责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会计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建设项目融资和建筑业统计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预决算的编制、批准和监督; 负责局及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预算和收支核算、决算、审计; 负责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周晓琪 联系电话: -

(五)政务服务管理科

负责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 负责制定城乡建设领域市级行政许可资质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备案、变更和初审;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和办理;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监督;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刘洁洁 联系电话: -

(六)城乡建设科

参与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重大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负责或参与本市城乡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和储备,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并组织或参与实施; 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城市设计等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指导本市城市专业市场、社区市场、城市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负责或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论证、勘察设计方案报送、施工进度协调等工作; 指导小城镇、乡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整治;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市政设施规划论证; 指导全市名城保护工作; 指导本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平 联系电话: -

(七)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制定本市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基础设施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改革发展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监管; 负责指导城市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排水、供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维护和维修; 落实水污染防治政策,监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天水人事信息编制网,推广清洁能源运营天水人事信息编制网,监督集中供热企业运营; 指导城市防洪减灾工作; 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强弱电、通讯塔、杆线、管网等设施建设; 指导县、建制镇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杨光哲 电话: -

(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

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承办国家和省、市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有关事宜,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房地产开发规划的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直管型公共住房管理体制改革英语作文,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和监管; 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制定房屋所有权管理、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指导房地产交易、安全鉴定、房地产权属登记、产权登记管理、住房购房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住房中介机构资质标准; 指导城市危房管理和住房安全鉴定工作; 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

负责人:李亚龙 联系电话: -

(九)建筑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管理,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的综合管理; 负责全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预拌混凝土等企业资质的事中、事后监督; 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审查; 负责市域外进入本市境内的调查、设计咨询公司的监督管理; 负责工程定额的监督管理和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 负责工程机械及施工机械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工程安全检查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筑业及工程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建筑市场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工程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监管; 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负责项目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 负责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 组织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安全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指导建设项目评价;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和保障工作; 负责指导住房安全评价防治工作。

负责人:姚令春 联系电话: -

(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

负责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查、验收; 指导县、区住房建设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

负责人:郑文亮 联系电话: -

(十一)建筑节能与设计部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管理;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限额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备案; 参与重大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审查;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和备案;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监督,监督设防审查和旧建筑抗震加固; 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地震勘察和设计规范的执行情况; 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造工作; 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绿色环保工程;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 负责墙体材料产品标识、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建筑行业科技工作;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负责人:徐文赫 联系电话: -

(十二)信息管理与投诉监督科

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管理; 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宣传,开展综合信息调研和信息研讨会等; 组织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网络宣传工作; 负责房屋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政务); 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来电、网上信访,以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或移交的重要信访工作; 负责局系统投诉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实施情况; 组织协调解决历史遗留信访问题; 负责局系统行业不正之风的纠正、作风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局系统重点项目效能监督检查; 负责受理局系统监察对象违反政治纪律的检举、举报、控告、信访、查处违纪案件; 参与干部人事工作和工程招标; 指导局属系统基层单位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负责人:张勇 联系电话: -

(十三)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科

负责制定地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物业和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 负责建筑装饰行业和建筑装饰市场管理; 制定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制度的规定并监督实施; 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工程招投标、物业验收等;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事中和事后管理; 参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监督管理; 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管理工作; 指导房地产市场检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 负责起草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范性文件; 指导、监督各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政府负责国有土地征收项目,对受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 负责商品房售(预)售登记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负责人:张有才 联系电话: -

(十四)城市管理执法综合监管科

负责协调指导两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文明执勤、队伍仪表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审批情况。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各类行政执法案件的移交和领导指示以及监督处理; 协调查处两区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和违法建筑工程; 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实施并查处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综合法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等行为执行; 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和执法资格证书的办理; 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查、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 负责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及两起案件; 负责全市城管综合执法案件质量检查评价; 负责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综合材料的收集、情况报送、文件编制和印制。

负责人:李霞 联系电话: -

(十五)城管业务指导科

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和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的编制、起草和清理; 负责建立健全各项执法业务管理制度; 负责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市容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负责全市城管执法业务统计; 负责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受理上级批准的信访和群众投诉案件; 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负责人:王玉新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天水市钦州区界河北路建筑科技中心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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