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4 10:23:43作者:佚名
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 学校前身是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建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至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 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 经过7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锦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锦州,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是国家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三个区域医疗中心之一。 担负着辽宁省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紧急急救和应急处置任务。
锦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成立于1992年7月,是一所以口腔疾病诊疗为主,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于一体的省级综合医院。护理、预防。 承担各级牙科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的教学任务。 是中华口腔医学会理事单位、辽西首家“微笑列车”免费治疗唇腭裂患者定点医院、国际“微笑列车”理事单位、中华慈善总会理事单位、辽宁省硕士学位授予点口腔临床医学中心、辽宁省口腔医学临床技能诊所。 培训中心、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专业护士培训基地、省卫生厅点名的辽西口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锦州市新农合定点医院、锦州市特殊慢性病救治定点医院疾病。
●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请查看文章后来源网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报考基本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辽宁医学院人事处,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参见《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锦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锦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人尚未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应聘。
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该岗位年龄要求执行。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日期。 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当经教育部认证。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核。 2021年12月31日前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申请硕士学位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辽宁医学院人事处,小语种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和俄语四级。英语专业CET-4和PETS5可视为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日语国际1级可视为国家大学日语CET-4。 在国外取得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或200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的,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毕业生,不要求具备外语能力熟练程度。 若职位有特殊要求,请参阅计划信息表中的具体职位要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4.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统一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人才招聘”栏目和锦州医科大学官网()。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至2021年5月14日。
2. 报名方式
在线注册。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关注锦州医科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发布的报名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及计划信息表留学之路,选择符合您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每批次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当某个职位的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时,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 应聘已被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 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审查确认考生报名资格。 主要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评价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是对专业知识的测试。 笔试内容重点考核专业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研究确定最低及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位面试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该职位将予以填补。 补充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面试人员已公布,未及时公布替代面试官的,可不再公布,我校将向已进入该职位面试的其他应聘者说明情况。 更换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建设,严把师德准入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对候选人思想品德、政治素质的评价和考量。
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体现对选拔人员岗位要求的要求。 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侧重于基本技能的测试; 医院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侧重于技能操作的检验。 面试相关事项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 总成绩公布在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总分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果面试成绩也并列,则通过面试和附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切实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重新体检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请求。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审。 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六)检查
我校开展现场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 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七)宣传招募
拟录用考生信息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人才招聘”栏目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办理登记手续。 对公示有疑问的,我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动合同期限超过3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整个过程。 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从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选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以方便与我校联系。 ,这是考生的责任。
3、招募期间,如未按照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募步骤,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期间,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学校补缺。 学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等额。 总分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每个链接只补充一次。
5、应聘者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已被录用的,劳动关系终止。
六、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所列专业名称参考《2016年辽宁省省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热线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节假日等时间请通过邮件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热线:-
纪检监察电话:-
锦州医科大学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