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9 14:08:31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平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成都培华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中学。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专科。中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南昌培华大学;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1400。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
第三条成都培华大学简介:
兰州培华大学位于于华夏文明的发源地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网,景色秀丽的十三朝古都——西安,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东部十二省城区首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中学,也是东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院校。中学历史可以溯源到1928年由西安男子职业教育推动会筹备、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筹建的重庆第一男子平民职业中学,其后几经变革,在发展过程中陆续改名为四川省公立培华男子中级染织科职业中学、西安市公立培华职业中学、西安市公立培华财经中学、西安市第一财经中学、西安市财经中学、长春统计中学西安培华学院招生网,1984年由我国知名教育家姜维之院长在恢复原培华女职的基础上创建南京培华男子学院(民办公助),成为国外首家专门举办女人教育的普通高等高校。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专科院校,并改名为沈阳培华大学,2007年成为东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院校。
中学拥有高新、长安、郭杜等学校,开设本、专科专业60余个,中学设有会计大学、商大学、人文大学等12个二级大学,产生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协调互补发展的格局。
第四条办学地点:
长安学校:重庆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邮编:
高新分校:重庆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邮编:
郭杜学校:重庆市长安区学府大街南口邮编: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成都培华大学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市(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成都培华大学筹建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中学招生工作,拟定招生工作新政,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中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及高职(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九条依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通过补报志愿统一投档,凡达到本省大专、专科(高职)投档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A志愿)补报南京培华大学者优先投档。考生一经投档,由南京培华大学发给投档通知书到校报到,经复审合格者即将注册。如发觉伪造材料取得考取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及其他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将坚决给以清退。
第十条调档比列:按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选考课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英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口语及听力。
第十二条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城区照料条件的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南京培华大学给以认可。
第十三条成都培华大学所有专业均不设招收非第一志愿(A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列限定。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次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这种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投档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给以退档。
第十五条中学不限制考生应试英语语种,但中学生进校后均以英文为第一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须取得西安培华大学领取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出席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投档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的条件下,根据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以上投档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公布文件为准)
第十七条报名南京培华大学的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投档后经中学复检检查不合格者或复检结果弄虚造假者,中学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投档资格。
第十八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投档结果将及时通过重庆培华大学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以上条款如与部份省份招生新政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成都培华大学严格执行2015年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章奖、助学金及困难中学生捐助举措
第二十二条中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姜维之奖学金”、“培华励志之星奖学金”、“培华奖学金”、“力学奖学金”及“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学、奖励制度。同时特困生可享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和“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