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8 16:11:32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中学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四川理工学院(国标码:10388),是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具有120多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广东省重点建设院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专科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植单位。
第三条中学设有两个办学学校,其中,旗山学校办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罗源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鼓山分校办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仓山区东三支路999号。
第四条中学生在中学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结业条件的,由四川理工学院颁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闽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是由中学与香港地区院校联合召开,推行“3+1”“4+0”两种培养模式,办学地点设在旗山学校,颁授广东理工学院结业证书及在香港合作院校学习的相关证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学创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订招生新政、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新政和法规,具体负责招生投档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广东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中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测。举报监督电话:-。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2023年中学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中学按照事业发展及专业建设规划吉林大学招生办电话,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产业对人才的需求,科学、合理分配招生计划。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杂费标准
1.普通专科专业为5040元/人•学年,重点学科专科专业为5460元/人•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指南。
2.艺术类专科专业:9360元/人•学年。
3.软件工程专科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人•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人•学年。
4.闽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专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科专业:18000元/人•学年。(“3+1”项目除不可抗拒的诱因外,原则上第三学年赴台湾相关合作院校交流学习一年,杂费及住宿等相关费用由香港合作院校缴纳。)
第十二条住宿费标准: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按照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缴纳,4-8人/间。
第十三条杂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按浙江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钱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中学和中等职业中学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
第十五条中学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列限制。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没有提供复检信息的考生和复检不合格考生,中学不予投档。
第十七条普通中考语文、翻译专业只招收德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英语语种,但中学的公共英语课只开办英文课程,其它语种的考生应慎重补报。
第十八条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专业选考课目要求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投档原则
第十九条中学坚决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二十条中学按照生源省份的录取规则和报名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列。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晰规定的,根据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晰规定的,调档比列为1:1。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
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课目要求和投档规则根据相关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1.分数优先,遵守专业志愿。即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个考生的专业志愿推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次序的原则进行调配,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投档满额的,再从乐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的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专业志愿类型、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投档未满专业;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专业调剂在被录取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3.录取成绩相同时,根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次序:文史类根据英语、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根据物理、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按照各市的同分排位规则次序调配专业,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的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进行调配。
4.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为复检推论受限的,中学可以结合其补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复检推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均为复检推论受限专业吉林大学招生办电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中学不予投档。
5.所补报的专业都不能投档,且不乐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市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中考成绩+新政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科投档文考分数线和专业联考专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根据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投档。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投档满额的,再从乐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投档未满专业;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专业调剂在被录取的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4.所补报的专业都不能投档,且不乐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次序:工科艺术类按市级专业联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根据市级专业联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按照各市的同分排位规则次序调配专业,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的中学阶段综合素养评价进行调配。
湖北省考生:按照上级文件,录取模式为平行志愿录取。综合成绩=中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市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晰规定综合成绩(录取成绩)估算办法的,根据各市文件执行;各市文件没有明晰规定的,综合成绩根据以下公式估算:综合成绩=中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60%。
第二十三条申请转专业学习应按照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执行,其中闽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招收的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只能在闽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中学生预科届满转正时,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理工学院少数民族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工院教〔2019〕6号),转到入学当初同批次招生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中学专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中学不投档高校调剂志愿(即未补报中学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中学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中学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当初新颁授的加分新政。山东省按当初有关加分或降分照料新政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晰规定中学必须执行全省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根据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中学仅承认全省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录取及专业调配。所有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为确保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中学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投档条件或弄虚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中学坚持经济援助、感恩励志、心理疏导和素养提高并重的捐助育人理念,产生了以国家助学按揭为主,“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和扶贫体系。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服兵役高等中学中学生国家教育支助,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红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免除、临时困难应急救治等。另外,中学还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给以奖励和捐助。
第二十八条中学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与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芬兰、荷兰、比利时、挪威、希腊等欧澳洲家以及美国、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构建交流合作关系,入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大专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高校,举办“1+2+1”人才培养项目、交流生项目。中学强化与我国台、港、澳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举办闽台院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19年获教育部批准,面向台港澳地区招生。咨询电话:-。
第二十九条中学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中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既往中学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在施行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新政规定调整而须要变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新政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