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3 20:06:43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统一布署,为提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教育部网路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教育系统举办征集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活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国家教育部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4日。
二、征集范围和数目
我校师生职工,每个设计者限报1个设计方案。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蕴意深刻。贴合“智慧教育”属性,展现数字化特色,含有中华文化内涵,彰显新时代教育变革发展理念。
2.构思新颖,简约大方。整体设计识别度高,布光简约,兼顾美感、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辨识、记忆、理解和传播,契合平台内容。
3.设计方案必须包含徽标(LOGO)的名称、图稿和设计创意说明。徽标(LOGO)电子版须为JPG或PNG格式,帧率不高于,附150字左右创意文字说明。
4.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不得剽窃其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注册商标,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力。
四、提交形式
请于2022年6月4日16:00前将徽标(LOGO)设计方案发送至。递交信息包括创作者信息(姓名、身份护照号、所在单位、联系方法)、设计原稿、设计创意说明等相关文件。如作品入围国家教育部网站,创作者需向承办方提供矢量源文件。
五、评选方法和流程
中学将组织选聘1个设计方案报教育部参评。教育部推选分三轮,第一轮为专家评审,共评出出入选作品20件左右。第二轮为大众评审,相关链接将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合三轮的结果,将产生制定方案推选形成中标作品,应用于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等相关活动。
六、其他事项
1.设计方案一经递交,推选期间该方案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中标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著权,以及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力)归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有权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徽标(LOGO)设计方案进行任何方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推选结束后,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将向中标作品、入围作品创作者颁授荣誉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
王金辉
东华学院网路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