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1 14:07:01作者:佚名
四川轻化工大学
一、录取规则
(一)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数,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将“专升本”指标按比例分配给各学院及相关院校。
(二)各学院及相关机构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的招生原则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排名规则。 在保证专科升本科学生能按时取得大专文凭的基础上,按照《四川工程学院“专科升本科”学生总成绩计算” 《评选与考核办法(修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算。
2. 分数比例
原专科阶段平均成绩乘以30%,“专升本科”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2024年绵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给予奖励。 三项相加就是专科到本科的总成绩(以此分数为基础)
3. 奖励积分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给予4分加分: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后将因特别优秀而获得 4 点奖励积分:同时获得以上两项奖励的获奖者不会被计算两次。
(2)凡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曾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汉语、日语专业为英语六级)、国家级或省级考试。持有计算机二级证书(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积分加分。 已获得该类别多个奖励积分的,将仅按照最高类别授予奖励积分,不会重复计算。
成都文理学院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定,“专升本”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在当年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以内。 各专业已通过考核且未结业的“专升本”项目,由学校统一调整。
学校根据“专升本科”考试平均成绩和公开成绩,根据各专业“专升本科”计划的数量,确定进入本科阶段的考生名单。
2. 分数比例
主要依据“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一、录取原则
同类专业采用相同选拔模式、相同试题,按照相应学校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原则制定统一招生“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
2. 分数比例
选拔和录取主要根据笔试成绩。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华西师范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对应学校“专升本”计划在校生人数,按照“专升本”
录取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缺席或作弊者将不被录取。
2. 分数比例
“专升本”综合成绩=大专期间综合成绩(百分制)×0.3+“专升本”考试成绩×0.7+附加分
3. 奖励积分
附加分(最多2分)
在大专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奖励证书或者奖励文件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钟。
成都医学院
一、录取原则
(一)校内专科升本科
原则上录取率为6%
(二)跨校专升本
跨校推荐的专科升学学生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录取比例按签订的协议执行。
2. 分数比例
“专科升本科”选拔考试成绩占80%,学生专科课程(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考试成绩占20%。 所有科目均按百分制折算评分。
3. 奖励积分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荣誉奖项加5分,市(州)政府授予的荣誉奖项加3分:
2、竞赛奖项:获得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项5分,国家级学会、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获奖3分;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加2分。 上述奖励积分总和不得超过10分。
西华大学
一、录取原则
全省各专业统一排名,对淘汰人数特别多的学校给予酌情照顾。
2. 分数比例
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折算分数、“专升本”考试折算分数和特殊加分三部分之和组成。 其中,专科阶段折算成绩为专科阶段理论必修课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2(补考或重考的必修理论课纳入计算)为 60 分); “专升本科”考试换算成绩为“专升本科”考试成绩的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乘以0.8; 如需特别奖励积分,请参阅特别奖励积分详情。
3. 奖励积分
(一)因在校期间成绩突出,获得以所在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者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时“四川省普通高校”和其他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给予4分加分。
(二)符合基本选拔条件且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发明专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的,按下表。 此类学术特殊成就最高加分为3分。
(三)凡符合远程教育基本条件的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以学校为第一参加单位。 学科竞赛项目获奖者(集体项目最多计前三名,国家级分别计5名、4名、3名)。 评分:省一级评分分别为3、2、1.5; 省二等成绩分别为2分、1.5分、1分):六级、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两者较高者):非计算机专业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科学:将根据下表奖励积分。 此类奖励的最高特殊奖励积分为 5 点。
笔记:。
“学科竞赛”的级别和范围以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竞赛项目名录及学科竞赛评估排名》和《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大学生竞赛项目名录》为准。教育”。
(四)特殊加分总分计入“专科至学士学位”总分计算,最高可达10分。
成都师范大学
一、录取原则
我校“升本”总体方案原则上按今年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实施。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各高校专业批准计划数为准。
2. 分数比例
大专至学士学位笔试总成绩加加分和荣誉分占70%
前五个学期必修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占30%
3. 奖励积分
1、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授予(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5分。
2、获得“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加5分。
上述奖励及荣誉加分由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审核批准。 经审核通过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总成绩。 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时,仅授予一个奖项。 个人所有项目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宜宾学院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项目实行“一次下发计划、一次招生”。 根据毕业生人数、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数、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等因素,以及学校协调发展的需要,相应专业,学校组织抽签,确定录取指标并一次性发放,然后根据招生的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分数比例
总成绩=(本专业全体学生考试课程成绩总和/本专业全体学生
参加的考试课程数)*30% +(选拔考试成绩总和/3)*70% + 获得的总奖励积分。
最高分不能超过8分
3. 奖励积分
总加分最高不能超过8分
1、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笔记:
① 提供相应证明原件供审核:
②同时获得上表多项奖励积分的,仅按最高类别奖励积分。 多次获得同一奖项者,仅计算一次,不会重复计算:
③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加分。 学生每年参加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大学生竞赛,参加团中央、团省委组织的“挑战杯”和“创青春”项目,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互联网+”竞赛项目。
④ 若有团队获奖,获奖项目前三名的团队成员将获得积分。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三)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在校期间受到省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或毕业时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
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如“学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可额外获得4分。
成都大学
一、录取规则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今年“专升本”项目实行“一次规划、一次招生”。 推荐“专升本”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将根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和各专业升学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专升本”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程择优录取,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按顺序排列,录取依据优点)
2. 分数比例
选拔主要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升本综合评估结果》,原则上根据学生的喜好确定本科预录取名单。
2. 分数比例
“专升本综合考核”成绩按照“专升本科”考试平均分、专科阶段必修课平均分、“专升本”考试平均分的计算方法计算。面试成绩为“专科转本科”,分别占40%、30%、3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成都中医药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今年向四川省教育厅上报的“专升本”计划数量,按照综合考试成绩占70%和学业成绩(百分比制)的原则录取学生占比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2. 分数比例
综合考试成绩占70%
学业成绩占3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四川文理学院
一、录取规则
“专升本”项目实行“一次发布计划、一次录取”,不得补录取。
2. 分数比例
总分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本科推荐生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总分构成及计算方法如下:
普通类:
前五个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50%; 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成绩占10%; 选拔考试成绩占40%。
艺术、体育类:
前五个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60%; 前五个学期综合素质成绩占10%; 选拔考试成绩占3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西昌学院
一、录取原则
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专科毕业生人数的6%为依据,以教育部下达的批准计划为准。 各二级学院报名计划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和专科毕业生人数确定,各占50%,与考试结果同时公布。
跨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由各中选学校按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的6%确定。
2. 分数比例
校内“专升本”选拔录取成绩由课程考试成绩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专升本科”考试各门课程成绩100%计入选拔录取成绩;
校际“专升本”选拔的选拔录取办法,由选拔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招生将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招生办法执行。
3. 奖励积分
学生在专科就读期间,创新创业学分库累计积分10分以上,奖励3分; 获得市、州两级人民政府奖励的,每项奖励3分; 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每项奖励5分; 毕业后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每个项目获5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算1次,累计奖励积分不得超过10分。 奖励积分将作为附加积分计入选拔录取结果中。 二级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类别和选拔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最后名录取时,选拔成绩与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录入专科教育管理系统的百分制课程平均分较高者录取。 优先入场。
川北医学院
一、录取原则
评分后,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选出最佳候选人。
2. 分数比例
由专升本考试的选拔成绩和加分组成。
3. 奖励积分
符合副学士学位升级注册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额外获得5分
1)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
2)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人。
四川师范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2. 分数比例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总成绩和排名根据各报送的“专升本科”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学生前五个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机构。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四川工商学院
一、录取原则
计划一次下发,一次录取。 主要方式是考试选拔和录取。
2. 分数比例
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课程平均成绩×0.7+普通课程考试成绩平均成绩*0.3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内江师范学院
一、录取原则
跨校“专升本科”和同校内“专升本科”考试选拔遵循“一期发布、一次录取”的原则。
根据拟定招生计划,各学校将根据“专升本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024年绵阳师范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遴选出升本科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 在“专科升本科”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合并原就读期间的平均绩点,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缺考者)不会被录取)。
2. 分数比例
成绩计算:“专升本科”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原则为:“专升本科”综合成绩=前五个学期所有课程考核平均分(40%)+平均成绩“大专升学士学位”考试(6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西南科技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各院校参加选拔学生的“总成绩”,按照各院校文科、理工科两大类、笔试最低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生。单科不得低于30分。
2. 分数比例
总成绩=“三门笔试平均分”*60%+“平时综合成绩”*4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攀枝花学院
一、录取原则
严格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 “专升本”项目实行“一次性录取”。 对于在线学生,本科专业录取名额将根据实际专业条件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确定,择优录取。
2. 分数比例
录取依据的是专科到本科三门科目的成绩。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成都理工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综合评估成绩,按专业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
2. 分数比例
学生考核总成绩根据“专升本”考试成绩与学生专科阶段综合考核成绩按7:3的比例确定。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乐山师范学院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计划数量,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一次性提出拟录取名单。
2. 分数比例
复试平均分与“升学本科”初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计算。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西南医科大学
一、录取原则
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计划名数,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一次性提出录取名单。
2. 分数比例
学生专科必修课平均成绩占10%,我校组织的理论考试成绩占54%,面试成绩占36%。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阿坝师范学院
一、录取原则
根据分数的计算方法,学生将按照相应学校进行折算。 根据各学校各专业“专升本”项目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2. 分数比例
学生总成绩100%=大专期间综合学业成绩的50%+笔试成绩的50%+加分。
其中,笔试成绩=学科一30%+学科二30%+专业综合40%
3. 奖励积分
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称号的(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1分,或者获得称号的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总分加3分,限1分。 一件。
绵阳师范学院
一、录取原则
各二级学院及对口院校按照各专业计划人数1:1划定拟录取分数线,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向教务处报送拟录取推荐名单。
2. 分数比例
主要以专科转本科笔试成绩为准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一、录取原则
“专升本”招生流程按照省教育厅(川交函[2019]129号)要求,实行“一次下发计划、一次招生”的原则”。 录取依据以“专升本科”综合成绩和“专升本科”计划数为依据。 获得省级以上艺术奖项(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优先录取。
2. 分数比例
综合考试成绩=专升本统考三科总成绩的50%+学生前五个学期必修课平均成绩的50%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一、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统一考试科目网上进行时。 “专升本”专业总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60%)和日常表现(40%)的比例组成,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某个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不够或者专业成绩太差,无法体现“专升本科”选拔优秀学生的原则,我会重点关注专业水平选拔,招生计划可以在总体规划中部署和使用。 招生相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2. 分数比例
专业课考试成绩(60%)和日常成绩(40%)的比例构成“专科升本科”专业总成绩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一、录取原则
(一)录取分数线划定:按照“专升本”计划金额1:1比例录取
得到总分线。
(二)严格遵循择优录用的原则。 在线学生按照本科专业招生名额,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并生成选拔考试录取名单。
2. 分数比例
考生录取总成绩按考试成绩50%、学业综合成绩(前五个学期平均分)40%、学生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前两个学年)的10%计算。
3. 奖励积分
没有任何
四川天一学院
一、录取原则
本科院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根据专业和学生喜好,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学生名单。
2. 分数比例
综合成绩按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的70%和平时课程平均成绩的30%形成。 综合成绩加上学生平时的奖励分就形成了总成绩。
3. 奖励积分
总加分最多不能超过8分。 奖励积分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及公共应用能力加分
笔记:
① 提供相应证明原件供审核;
②同时获得上表多项奖励积分的,仅按最高类别奖励积分。 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仅计算一次,不再重复计算;
③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加分。 学生每年参加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大学生竞赛,参加团中央、团省委组织的“挑战杯”和“创青春”项目,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互联网+”竞赛项目。
④ 若有团队获奖,获奖项目前三名的团队成员将获得积分。
(2)获得授权专利证书加分
(3)获得政府表彰加分
特别优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学习期间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加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