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31 07:05:24作者:佚名
招生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8号),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学考试的通知》(金教高[2021]1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通知如下:关于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现通知您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我省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高教委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政策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牵头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招生进度,审批学校调整方案,决定招生原则,下达招生指导意见山西专科录取分数线,监督检查招生学校执行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以及违反入场规则的行为,并处理相关问题。
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策划组、制度管理组、招生检查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综合组负责入学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保障; 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相关信息的宣传、组织会议、处理文件、加盖招生印章; 负责收取入场费及其他事宜。
规划组负责审查和调整招生计划,执行计划调整指示,统计各高校计划完成情况。
系统管理组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入场期间硬件设备的调度和维护、系统安全管理、防火墙安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各级各类密码管理、网上入场系统软件维护、以及所有数据的准备和维护。 和备份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招生系统功能分配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组织; 执行归档指示并打印录取名册。
招生检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院校是否按照本省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进行招生; 审查分数线; 协调各院校招生进度和阅卷、撤卷工作; 审核并备案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办理入学审批手续。
联络小组负责与学校的沟通,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入院期间的后勤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
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流程、制度执行、安全保密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责令整改。
(二)各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其职责是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实施招生工作。 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录取分数线达到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决定是否录取,并对未录取的考生负责解释并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同时,对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二、录取制度及办法 (一)录取制度。 我省对专科、学士学位招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招生计划和全省统一的专科至本科各专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中选拔低分,大学将选择最好的录取。 各专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二)录取批次。 我省专升本招生分为特殊批次和普通批次。 录取时,确定各大类(专业)特殊批次和普通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特殊批次、普通批次的顺序录取。 特殊批次备案登记,单独列出计划,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申报意愿单独录取。
(3)自愿设置。 专升本每批次平行志愿者8名。 符合备案登记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填写专项批次备案登记申请书山西专科录取分数线,也可以同时填写普通批次备案登记申请书。
(四)备案原则: 1、专科至本科招生实行并行自愿备案录取模式。 按照“考生中成绩优先,考生意愿从高到低”的备案原则,按照各专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备案和招生计划。
2、各专业(专业)考生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体育、音乐表演、舞蹈(含舞蹈表演、舞蹈编排专业)、播音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美术专业在方案中某些文化课程和专业考试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将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文化类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
其他专业类别(专业)按照指定的文化课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按分数排序,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
3、提交档案后,考生申请撤回档案的,成绩单不得转让给其他机构。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的专业性质和特点,提出就读本专业的身体素质和生理条件的补充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对于成绩符合录取要求、身体有能力完成专业学习、生活生活有自理能力的残疾考生,招生机构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被相关院校录取。
3、录取加分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考试招生的通知》(晋教高[2021]10号)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山西招生》上进行申请,在《考试网》上公示后无异议,可享受入学奖励积分。奖励项目如有重复,则选取最高的项目,不再累加。未公布的将不享受入场奖励积分。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招生机构使用WebST安全客户端软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招生系统-学校子系统(2012年版)》软件进行远程招生。 学校登录服务器所需的信息将另行发送。 按照教育部“重点工程”建设要求,所有招生学校必须使用学校钥匙入学。 各机构要及时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进行网上登录测试,检查网络是否畅通; 硬件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客户端软件和机构准入子系统是否安装正确。 如果您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二)卷宗阅卷、撤回、审查。 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和预退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的机构应及时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联系沟通; 对不及时沟通、无故拒绝联系、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出具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其招生计划号和录取规则予以录取。相关学院和大学。
(三)各批次招生过程中,由于考生填写申请表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造成的空缺,将于2019年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集申请。及时地。 根据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分数最高的考生。 择优录取低分学生。
对公开征集志愿者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个别高校,可适当降低分数,重新征集志愿者。 对于没有生源的专业,经招生机构同意后,可以将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四)入学审查。 招生学校按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经审核确认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印制录取新生名单,并加盖“山西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专科转本科招生专用章”。 学校根据新生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考生档案全部为电子档案,无纸质媒体档案。 学校下载考生信息后,打印《山西省2022年专科升学考试考生信息登记表》(加盖招生机构印章)和《山西省2022年考生体检表》参加短期大学升级考试”。 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专科升本科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晋物价行[2004]162号)规定。 标准入场费为每生30元。 各招生机构须按要求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费直接汇至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汇款备注栏注明“汇款机构名称”和“专升本招生费用”)形式)。
开户银行:太原工商银行大营盘支行 账号: 银行号码:0 收款人: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一)各招生机构要科学制定招生规定,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三十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招生机构要严格对专科至本科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专科升学本科新生入学前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