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9 08:13:04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9年东南大学将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引领未来、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东南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有短板,不宜过多录取。
二、招生对象
符合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资格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 申请者有志向、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和创新潜力,并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理科考生;
2、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在年级中名列前茅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理科考生报名时必须将自己喜欢的专业在十九个专业中排名。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该网站是:;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24:00。
2、上传邮寄的报名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高中期间所有期末成绩单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有助于体现候选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
(六)成绩公布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政编码: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4月25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提交的所有注册申请材料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并由校长签署,并详细公布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并通过EMS发送至我校。 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5. 遴选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名单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布。 无异议者,将获得参加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入学考试的资格。
3、确认考试: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至31日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
(一)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的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
测试时间:6月16日
考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二)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文科、理科计划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对于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文科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成绩,理科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物理成绩。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逻辑思维、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测试时间:6月17日
考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5、志愿者确认及入选名单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6月19日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须于6月19日24:00前在报名系统中确定择校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即表示已通过综合评价。 一旦被录取,您将不会参加任何其他批次的录取。 未确认申请的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6月22日前,我校将根据确认的志愿者确定并公布入选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选修科目成绩和学校考试成绩组成的期末成绩录取。
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选科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组成。按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计算。
选题换算原则:A+为50分,A为30分,其余不计分。
2、根据考生报考时报送的专业志向和最终成绩,按照“志向并列、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志向录取。
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300名的理科考生,按第一志愿录取。 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的理科考生,按照六大专业之一录取。 他们不受招生计划的限制。 其他考生录取的专业不受影响。
3、本科早期批次前完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任何其他批次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物理或历史成绩(理科考生选择物理,文科考生选择历史)达到A级及以上,另选修科目必须考试,成绩必须为B级或以上。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资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交财[2007]20号的规定89、每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费60元。 如果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东南大学也会做出相应调整。
8. 其他
一、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邮箱:.
2、应聘者须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如有虚假内容,取消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本年度高考报名、考试资格。以及入学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
3.东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试指导等活动,如发现中介或个人冒用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九、重要议程
2019年4月12日至4月22日,进行综合评价入学报名。
收到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5日。
2019年5月10日,初选结果将予以公布并公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2019年5月20日至31日,考生确认考试。
2019年6月16日,学科能力测试。
2019年6月17日,综合质量检测。
2019年6月19日,学校志愿者确定。
2019年6月22日,公布入选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