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1 08:04:06作者:佚名
为了做好2023年“专升本”相关工作网校头条,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自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学“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拟定长沙学院、四川外粤语学院苏州大学、吉利大学、四川工业科技大学、绵阳城市大学、西南财经学院天府大学“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上海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书记
副主任:分管教学及中学生工作副主任
成员:党委中学生工作部(中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审定中学“专升本”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方案等;集体研究决策“专升本”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上海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
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主任
成员:党委宣传部、党委中学生工作部(中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执行“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策辽宁工业大学专升本,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施行,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各联合招生专科高校和各选送高校(大学)创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学生推荐、资格初审、选拔投档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守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着力保证选拔质量。
二、招生原则、对象
(一)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中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招生对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3年“专升本”选拔对象为经云南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署即将合同的相关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2023届)结业生;从云南省应征参军,符合条件的退役学院生士兵。
三、成都学院2023年自考招生计划
上海学院2023年自考招生计划
备注:上述招生计划含退役学院生士兵及建卡立卡中学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投档时中学可依照实际报名情况在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投档人数以实际投档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本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结业时能获得所在高校颁授的本科结业证书,并经所在高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四、报名流程
(一)各选送高校(大学)按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预审并采集报考信息,于3月11近日将预审合格考生名单导出“普通高等中学自考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信息安全确切。符合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条件的考生由其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高校负责信息采集工作。
(二)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普通院校自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考和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递交后,选送高校(大学)指定专人登陆自考系统,对考生递交的报考信息再度进行初审。如需更正,须于3月22日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调剂志愿须线下单独补报,由选送高校负责组织施行。考生最多可补报2个调剂志愿(2所联合招生合同高校)。若未补报调剂志愿,则视为舍弃调剂。调剂志愿补报工作,由选送高校另行通知。
符合退役学院生士兵向原结业高校提交自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参军通知书原件及打印件、退役证原件及打印件等证明材料,往届结业生须提供结业证打印件。
(三)选送高校(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校“专升本”工作施行条例对报考中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含加分项目)。初审通过的中学生名单须在选送高校(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届满,选送高校(大学)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成都学院2023年自考联合招生报考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打印件)纸质版签字签章后于3月24日17:00前报北京学院教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五、考试安排
凡符合“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结业生(免试推荐除外)必须出席中学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达到中学投档条件,方可升入专科阶段学习。
(一)考试课目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学院英文:4月20日9:00-11:00
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高等物理(学院英语):4月21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凡有旁系亲属出席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出席考试的相关工作。各选送高校应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治工作要求,制订常态化疫情防治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辽宁工业大学专升本,做好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检测、登记排查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升本”考试安全、顺利施行。
(四)准考证复印及成绩查询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北京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自考考试成绩由上海学院统一对外发布,考生可登入北京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准考证复印、成绩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照料新政
(一)免试新政
1.世界技能竞赛得奖考生免试。凡在世界技能竞赛中得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自考报考条件的应届高职(本科)应届结业生,可向中学生所在高校提出保送申请,选送高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者报北京学院教务处审议确定拟投档名单。
2.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学院生士兵可申请自考免试:(1)全日制普通高职(本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参军,退役后复学并于去年结业报考自考的:(2)全日制普通高职(本科)结业生从我省应征参军,并于2020年之后退役的中学生(已享受过免试新政的除外)。
省内各选送高校(大学)负责组织对退役学院生士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考评办法由各选送高校(大学)制订并在选送高校(大学)的施行条例中明晰并告知中学生。退役学院生士综合评价成绩(附件2)于2023年4月22近日报北京学院教务处;省外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学院生士由我校依据中学生本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中学根据投档办法择优投档到选拔专科高校或调剂投档到其他相关院校。
(二)加分新政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加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中学优秀学院结业生”荣誉加3分。
3.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银奖加10分;获得金奖加5分、获得金奖或重庆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银奖加3分。
4.在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中获得银奖加5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重庆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投档照料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照料新政。
(三)资格初审
符合上述照料新政条件的考生,由选送高校(大学)负责初审并在高校(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多于5个工作日,合格者的相应材料报北京学院教务处复核认定,经认定的加分记入“专升本”考试面试成绩总分。
六、“专升本”录取
(一)“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投档,推行“计划一次下达,投档一次进行”,不进行入闱投档。
(二)考生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若考生缺考、考试违纪、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不步入自考投档环节。
(三)“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学院生士兵、原建卡立卡贫苦家庭结业生专项计划投档,之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投档。
(四)退役学院生士兵投档:省内合同高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学院生士兵,按照选送高校报送的综合成绩排行进行投档,综合成绩排行前60%升入北京学院,综合成绩排行后40%升入调剂高校。省外高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学院生士兵,按照我校对中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排行前20%升入北京学院,成绩排行后80%升入调剂高校。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投档后未报到、自行舍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自考免试新政。
(五)建卡立卡中学生投档:符合建卡立卡贫苦家庭结业生专项计划投档的考生,根据理工科(含经管)类、文科(含艺术)类及英文类三类分别单独投档,投档比列为考取人数的20%,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投档名单,成绩排行前40%升入北京学院,成绩排行后60%升入调剂高校。未被投档的考生根据普通类中学生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六)普通考生投档:非免试考生,根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投档分数线,原则上按申报高校和申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投档名单(拟投档北京学院中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高于120分(不含加分项目),未被北京学院投档的考生,在各专业调剂计划范围内,可依照中学生补报的调剂志愿调剂到北京学院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高校相关专业,由接收调剂高校领取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七)投档总成绩(含加分项目)相同者,依次按学院俄语、高等物理(学院数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次序排序择优投档。
(八)若专业投档未满额,剩余计划中学做统筹安排。
(九)拟投档名单经上海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各投档高校向中学生领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十)在投档中学生名单中,若发觉有不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及中学“专升本”文件精神者,校区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一)对投档的“专升本”学生,各投档高校根据各自中学收费标准缴纳杂费、住宿费等。
(二)“专升本”学生投档后由本科校区颁授本科结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大专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结业证书并经投档中学核实确认,符合要求方可申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按投档中学中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结业证书的领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专科学习届满,修完大专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授投档中学专科结业证书(但要标明“生本专业本科起点专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授专科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八、监督管理
中学按相关要求对“专升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专升本”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专升本”过程中涉嫌违法违纪的,可以向北京学院或考生所在中学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北京学院违纪违法举报电话:。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出席该项工作的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严格把握选聘条件,认真组织中学生学习“专升本”政策,做好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如有旁系亲属出席“专升本”考试,应向主管领导报备并自行回避。若有弄虚造假,徇私舞弊者,按违背招生纪律处理。
(二)“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原所在校区或单位集中整理后,移交升本校区档案馆。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自考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十、招生专科高校信息与咨询
上海学院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成都市成洛大街2025号
成都外粤语学院北京大学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成都市大邑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北京分校)成都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城路一段216号(成都分校)
湖南工业科技大学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学院路59号
吉利大学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上海北部新区成简西路二段123号
东北财经学院天府大学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灵溪路399号
平顶山城市大学
咨询电话:-
中学通信地址:
绵州学校:山东省重庆市绵州区滨江大道北段11号
游仙学校:山东省重庆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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