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1 11:23:13作者:佚名
东华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结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提高中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院校继续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相关要求,经分校研究决定,2020年我校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一、学校性质、地址
东华学院系教育部直属全省重点学院,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院校,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东华学院分为两个学校,宝山学校地址:北京市崇明区人民北路2999号;汉中路学校地址:北京市榆林东路1882号。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院校专科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结业生,以及近两年普通院校专科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招生计划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制定招生计划50人,招生专业与分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纺织工程
2年
工学
25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
工学
25人
三、报名形式
1.网上报考
考生请从即日起至7月12日17:00登陆东华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系统(网址为:),并按相关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网上登记。
2.考生只能考取一个专业。考生报名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与原专科专业分属不同事科门类;或与原专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专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入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寄送纸质材料
1)东华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
2)考生本人身分证打印件(正、反面均须要);
3)结业证书打印件、学位证书打印件;(要求清晰,彩色,每张大小400K-2M)。
4)成绩单打印件(加盖结业所在院校教务处私章)
5)四六级成绩单及计算机证书打印件
6)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打印件(如有,可提供。包括校级及以上级“三好中学生”、“优秀中学生”、“优秀中学生党员”、“优秀结业生”)
7)其他学术、文体大赛得奖证书打印件(如有,可提供。包括全省学院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全国学院生物理建模大赛、全国学院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学院生英文大赛、全国学院生“飞思卡尔杯”智能车辆大赛等全省性赛事(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大赛)得奖)
请依照上述材料次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底面。材料寄出截至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以当地明信片为准)。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或中通快件寄送至:北京市松江区咸阳大道1882号东华学院,寄件人: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电话。请在信封标明“第二学位报考”,所有寄出材料不交纳考生。
四、选拔程序
1.审核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中的专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专科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获奖证书证明等反映考生综合素养发展情况的材料进行初步初审,并确定审核合格名单。考生于2020年7月底登陆东华学院专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测试内容
审核合格考生可出席测试。
1)面试:高等物理、大学外语,满分各100分。面试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象。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高于60分)将不予投档。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科学素质,创新意识等综合能力,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考场设置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目
测试地点
7月29日
08:30~10:00
高等物理
东华学院汉中大道学校(南京市松江区榆林东路1882号第四教学主楼)
10:15~11:45
学院英文
13:00~18:45
笔试
受新冠疫情影响东华大学招生网,中学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治和报名人数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另行通知。来校出席考试的考生应遵循宁波市及我校相关防疫举措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和考务工作。我校将在专科招生网公布入校考试防疫注意事项及《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请报考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考前打算。如因不符合防疫举措要求未能出席考试第一考试网,将视为舍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3.测试准考证及交费办法
审核通过出席校测的考生,可在7月下旬考生可登入个人邮箱,下载校测准考证。校测当日收取报考测试费(仅收现金),报考测试费用77元。
五、录取原则
笔试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不高于60分)方可参与投档。中学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的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7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笔试成绩*0.3。各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专业之间不能调剂。综合成绩相怜悯况下,依次根据笔试成绩、高等物理、大学外语成绩排序。
六、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校区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纺织工程专业杂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杂费为6500元/人·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如有变化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缴纳。
七、培养与结业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中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招生专业的所在大学具体负责。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学习,列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结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授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结业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结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施行留级制度,中学颁授毕业证书。对转学中学生,中学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二学士学位结业中学生按当初应届生身分派遣并补办相关就业手续。中学生如中途辍学,对于以应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转学当初应届专科结业生身分派遣;往年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申领派遣手续。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觉存在弄虚造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专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缘由而未能在学信网注册中学学籍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中学还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中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以注册、取得学籍,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以处理。凡属弄虚造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中学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东华大学招生网,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工作。
(三)中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辅导、辅导、讲座等。
(四)招生网站: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榆林东路1882号,邮编:
咨询电话:
(六)中学纪检监察部门电话:。
(七)本简章由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相排斥,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新政规定为准。
东华学院
2020年7月
东华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