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4 16:28:29作者:佚名
各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我院获批项目26个,其中医院申报项目16个,各类学会申报项目10个。现将26个全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主办部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必须保证优秀师资队伍建设,并按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要求组织实施和管理。
2、各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河北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请及信息反馈系统》(网站)查询已获批准的项目河北医药教育网,查询账号为申请账号,项目实施时通过《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网站)按流程完成项目下载、培训班组织、电子学分确认等工作。
3、为加强对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督导,项目完成后2周内,应在“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反馈,未及时反馈项目实施情况的项目河北医药教育网,不予计分。省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度申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资格。
4. 每年获批的继续教育项目自动导入ICME系统,教务处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使用ICME系统及其配套硬件下载项目学分及刷卡,须在项目活动开始后两周内将刷卡记录上传至服务器,学分才可在ICME系统中统计,两周后系统自动关闭,数据不再上传留学之路,不计学分,同时项目视为不完整。
5.教务处继续教育处对上传的学分信息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学分核查,负责打印年度学分汇总表,加盖公章,作为完成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唯一凭证。随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医药卫生系统二级专业)》对应岗位,经主管部门核查。教务处继续教育处定期将上年度学分核查结果报省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6.各项目负责人要重视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将其作为提升中医药人才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结合本院系、本专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教务处
2018 年 3 月 22 日
附件:1.2018年度省级继续教育项目(院内上报)
2.2018年度省继续教育项目(学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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