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7 21:58:14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重要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处,引导中西部地区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协调发展,教育部支持安徽省医院建设高等研究机构。 安徽高等研究院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 作为服务校企联合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机构平台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处,下设合肥、淮北、阜阳、芜湖四个分院。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为开展我校2024年度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安徽高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严格考核、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招生工作。
二、报名方式
安徽高等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采取转学录取方式,转学招生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进行。 考生需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须达到合肥工业大学相关学院招生专业领域复试成绩。 原则上,他们必须是全职且非指导性的。 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时,须在备注栏中填写报考安徽高等研究院的项目名称和导师姓名(见附件1),并提交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志愿者信息表至相关学院(格式见附件)2)。 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领域的普通转学计划。 具体申请条件和要求请参见各学院下发的《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转学招生通知》(以下简称《学院项目招生通知》)。
3. 训练模型
基于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遵循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 以项目为基础,以企业为载体留学之路,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校企工学交替、双导师培养。 与系统联合指导,坚持实践型培养要求,实行规范的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一致。 确认入学时,学校、企业、导师、研究生须签订协议(具体内容由学院通知相关考生),明确各方责、权、利。
4、担保政策
通过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政策。
1、科研实践补贴:在基础学术期间,除正常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及福利外,根据安徽高等研究院相关政策,给予一定标准的科研实践补贴由企业所在地市政府每月提供。
2、进企业住宿条件:进企业开展科研实践期间,项目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 原则上每两名硕士生一间。 在校学习期间,住宿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标准安排。
3、特殊人才政策:享受安徽省特殊支持政策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试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工程师职称。 毕业就业时,不需要到合作企业就业。 合作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
安徽高等研究院具体招生项目、导师、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附件) 1)、各项目的具体信息介绍,最终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可参见相关学院下发的项目招生通知。
六、复验方法
复审可以采取在线远程复审或现场复审的形式。 具体要求请参阅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和项目招生通知。 复试为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考试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审组成员由学校和企业专家组成,其中企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3。
七、入学方式
根据考生提交的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试满分15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 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未通过,不予录取。 各学院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其他复试通过。 基本要求。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百分制成绩×50%+考生复试百分制成绩×50%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顺序录取。 初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统考成绩相加的顺序录取。 有关院校将制定具体招生排名办法。
各项目专业领域招生计划首轮招生后如有空缺,优先考虑未被同一专业领域其他项目录取的合格考生入学。 具体办法请参见相关学院下发的项目招生通知。
八、其他说明
1、安徽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复试录取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2、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及学校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