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4:43:13作者:佚名
各学院、各讲师团:
为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三帮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继续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请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设立助教岗位。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1. 助教岗位申请条件
1.本科生助教岗位设置条件
1、讲师具有教授职称,独立授课;
2、下学期负责两门课程的教学;
3.课程性质为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
(二)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设置要求
1.讲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课程教学经验;
2.班额原则上在20人以上;课程性质为学位课、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留学之路,一级核心课程优先考虑;
3.研究生课程助教一般应当由博士生担任。
2. 教学助理的主要职责
1、协助批改作业:在主讲老师指导下,协助主讲老师批改作业,并及时向主讲老师反馈;
2.登记出勤情况并记录学生的平时成绩和作业分数;
3、协助老师解答学生疑问、编写实验课程资料、协助指导实验课程、批改实验报告等教学辅助工作;
4.网络课程(BB平台维护)资料上传、维护相关工作;
5、协助教师指导课外阅读。教学助理根据学生所承担课程的性质、学分和主讲教师的要求,指导学生进行相关课程的课外阅读;
6.对于设有练习课的课程,协助老师按照教学大纲安排开展练习课;
7、协助老师对学生进行考前辅导;
8、协助讲师组织学生进行互动课堂或大班小组讨论的教学模式的讨论;
9.参与教师教学改革项目等。
3. 助教选拔程序
1.教务处、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本科生、研究生助教岗位编制,确定助教岗位数;
2.及时向研究生发布教学助理岗位信息,研究生可根据相应条件自愿申请;
3. 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成立助教选拔小组浙江工商教务网,根据报名条件选拔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选拔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 仓位管理
1.任课教师应严格要求助教按照其工作内容,加强对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期末对助教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助教津贴每学期末统一发放,助教津贴来源为学校“三助一助”基金;
4.对不能胜任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助教,应及时解除其教学职务;因助教造成教学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依法查处,对指导不力的,还应当追究主讲教师的责任;
5、助教岗位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审核、汇总本科生助教岗位申请信息,报教务处李春红老师(电话:);审核、汇总研究生生助教岗位申请信息浙江工商教务网,报研究生院薛薇薇老师(电话:)。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5:00。
研究生院教务处
附件1:助教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