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7 16:19:51作者:佚名
录取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 小学毕业生在户籍地参加分级或随机分配名额。
农民工子女升入小学
已在我县就读小学的农民工子女须按规定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成都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通知书》将退回原小学。 居住地不变的,小学服务范围内的学生升入高等教育; 若居住地发生变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 未在郫县就读小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按规定向居住地镇政府提出申请。 批准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办学。
私立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者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招生。 各民办学校应于4月22日将初中生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的信息或者材料必须与备案内容一致。 如有变更,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招生工作计划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招生规则、招生时间、咨询报名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严格执行学位计划
各初中要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初中学校数量,认真调查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和人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工作中,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具有初中学历,不得随意降低初中学历。
民办学校实行招生计划登记审核制度。 各民办学校须根据办学规模和师资情况向县教育局提交招生计划申请。 经职业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批准后郫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减学位。
毕业信息采集
初中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招生情况
民办学校应不早于4月15日公布当年招生计划并进行协商。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的民办学校,非本地学生网上报名时段为4月18日至4月25日郫县教育网,实行组织自主招生不得早于4月30日; 本地学生网上报名期限为5月16日至5月23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时间不得早于5月29日。
(二)初一学生名册申请审批
各初中招生学校须编制初一学生名册,于6月24日报县教育局审批,领取《初中录取通知书》并认真填写。 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7日发送至所有应届小学。所有小学将于6月29日前完成《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三)返县学生入学登记
常住户口在郫县的小学毕业生,在郫县外就读的留学之路,2016年回县就读初中的,应携带户口本原件、小学毕业证和学籍证明材料须报县教育局教育处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县教育局根据学历情况统筹安排初中招生。
(四)初中招生工作
今年初中招生工作将按指定地区分步实施,确保每个学生对应初中学历。 初中新生入学程序预计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至2016年7月8日进行。
2016年郫县初级中学划定招生范围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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