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4 15:06:24作者:佚名
1984年3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在《关于推进领导和逐步办妥高等高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中,对有关民族商科班的教学和管理问题做了明晰规定,规定商科阶段的任务是“根据少数民族中学生的特性,采取特殊举措,注重提升文化基础知识,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使师生在育人、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逐步发展与提升,为在高等高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商科的学习期限通常为一年,师生汉语文基础较好的,学习时间为二年。商科班师生入大学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专科学制相似。民族班招生,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考评,择优投档的原则下,从出席曾经会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投档,可适当降分。并且,要根据不同类别高等学院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从各地区各民族的实际出发,差别对待,降分升幅要适当。民族商科班师生学习届满,政治表现好,经所在中学考试成绩合格的留学国际预科,直接步入有关高校本、专科学习。民族班本、专科师生的专业分配,按照国家非常是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还要及师生德、智、体状况,结合师生的志愿,在商科班学习届满时、由学院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委协商确定;也可以在招生时按照上述条件,由学院同有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委共同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学院把握。专业确定后留学国际预科,除特殊状况外,通常不得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