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15:05:54作者:佚名
1.中职小学应届结业生此外的在校生;
2.具备高等文凭教育资格的高等小学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出席大学招生考试中运用通信工具作弊、由别人取代考试或取代别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违犯刑慎微被有关部委采取强制举措或正在拘押者。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九条珠江学校招生投档工作遵守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执委会制订的投档新政、以及本章程发布的有关规定;美术类专业投档在专业检测合格基础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根据,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其他专业投档以考生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为主要根据,对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投档过程中,自觉接受北京市招生执委会、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和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十条对新政加分考生、免试保研考生的投档,执行北京市招生执委会制订的加分新政和投档规定。
第十一条总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基础成绩中英语、数学、语文次序,优先投档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初审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珠江学校部份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日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均为英文,小葡语考生谨慎补报。
第十四条已被珠江大学夏季考试招生投档的考生,不能再出席夏季普通会考各批次的投档。
第六章复试与检查
第十五条珠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投档师生进行检查。对复查等方面检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假账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告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方式向学校休假并征得大学批准。休假年限通常不得少于两周;未休假或则休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天津财经学院珠江学校师生日常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学院珠江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机制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师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珠江大学是独立学校,属于公办性质,未能举行国家助学借贷和缴纳费用工作,经济困难考生谨慎补报。珠江大学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方式奖学金。
第十九条对学习届满成绩合格的中学生,颁授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结业生学士学位追授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执委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申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结业生,追授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大学学士学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颁授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大学夏季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学校招生执委会初审通过,报北京市教育执委会初审。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先前年度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大学有关夏季考试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投档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学院珠江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投档结果查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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