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6 07:07:01作者:佚名
扬州大学教务处系统: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十三五”规划扬州大学教务处,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本科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持正常教学秩序扬州大学教务处,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于第9周至第11周进行中期教学检查。教学检查以自查为主。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2017年版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2017年版人才培养计划进展情况及进展情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各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的开设、各课程期中检查的安排和实施等。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实践教学提供及质量。
4.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价。
五、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
6. 教育部及省级优秀人才培养项目、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江苏大学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省级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省重点项目 教材建设等国家级和省级本科教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7.学校研究性教学改革专业建设验收准备情况、学校重点教材建设、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工作、课程思政建设、数字化教材建设进展情况。
8、研究性教学示范课程、学校通选课、扬州大学公开课、网络通选课等实施成果。
9.学校及以上教育改革课题研究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10.校本SPOC混合课程建设实施进展。
11、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本学期学生选课、本科生教授授课等工作。
其他本科生教学未涉及的事项。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中期教学检查,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网校头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于5月18日前将中期教学工作总结和《中期教学检查报告表》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电子文件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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