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2 07:04:44作者:佚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系统、部门依法行政,组织制定全区教育、体育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发展规划以及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构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本区域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科区教体局查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体育队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综合性体育赛事,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体育赛事的竞赛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综合性体育赛事和单项体育赛事,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体育赛事和单项体育赛事,监督管理体育运动反兴奋剂工作。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调控和指导协调工作,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协调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集、教育体育助学金、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对洛江区教育体育援建、贷款的统一管理;监督各学校落实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加”方针;管理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管理教育基础设施的立项、投资、校舍规划和质量监督;规划全区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运行,促进民办教育和体育健康发展。
(八)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职工工资福利、退休审批等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管理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对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指导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按照编制部门的规定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指导系统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体育教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加强对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电大招生规划和专业设置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校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
11.指导区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留学生和教育、体育系统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十二)总局所属各机构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机构、基金会和其他教育组织的工作,遴选、评审科研成果,制定先进教育技术和科研成果推广计划,并检查、监督实施。
(十三)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
14.负责区直属机关、学校党务管理工作,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管理作风建设,负责指导教育、体育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五)管理和指导教育、体育等行业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和基层组织工作开展;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和妇女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评估、考核基层工会组织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负责全区体育事务及相关工作。
三、领导班子简介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睿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谢忠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陈勇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工会主席 张炜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彭雪梅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彭亚军
周明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局党支部书记(分管政务公开)
区教育工委委员、罗江中学党委书记 唐启刚
四、组织结构
1. 办公室
宣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和指导直属机关、学校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日常工作;承办、协调机关重要政务和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各类文书的处理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商定事项以及上级部门、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教育、体育宣传、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牵头编纂教育、体育年鉴;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女职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 负责局领导、指导机关(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外事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人事监察科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指导直属机关、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区师资队伍、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和下属机构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系统内各类先进人物、特级教师等的评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教职工审批工作,参与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编制部门指导教育体育事业单位管理和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按照编制部门的规定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指导系统内人员流动和师资交流管理工作,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按规定负责教学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定向教学支持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单位、学校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 负责全区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指导学校培养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开展学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培训和调整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本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区内出国交流教师和来我区教育、体育系统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的管理。
(三)会计、财务、基建及审计处
参与拟定教育、体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集与管理、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教育、体育基础设施投入等政策措施,确保全区教育投入符合“两个只增不减”的政策要求;负责洛江区教育、体育资助、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统计和各级各类学校、直属院校财务预决算及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直属院校投资计划;管理教育、体育基础设施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教育、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投资、校舍规划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协调落实政策性补助,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教育、体育经费进行审计,检查、监测体育教育经费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四)教育股
负责统筹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均衡教育资源。全面协调指导全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协调工作,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制订基础教育评价标准,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评估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管理巩固“双基”成果;负责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制订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规划;制订中小学、学前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毕业考试、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学校贯彻落实法律、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规的情况; 统筹规划、管理和协调全区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负责辖区内社会力量办学资格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留学生和来华留学生的管理。
5.体育部(学生处)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区体育行业监管工作,承担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体育从业人员建设;监督管理体育市场科区教体局查分,制定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体育市场服务质量贝语网校,负责体育市场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推进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的推广工作,促进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全区体育协会、民办非企业体育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的德育、体育、卫生与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组织开展“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劳动”相关活动;指导全区学校团、队建设;负责学生的评选工作;指导、协办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农村少年宫活动;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学校留守儿童关爱室、心理咨询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