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1 09:17:33作者:佚名
上周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建筑业职业资格注册流程和办法。 我们来看看吧~
01
申请条件
1、经考核发证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建筑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
02
过程
1、实名认证
申请人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企业通过“建筑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即可申请实名认证。
2. 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可通过人脸识别进入选定的事项办理页面,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经用人企业确认后(追加注册无需企业确认),通过“建筑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
注:除办理注销手续外,其他业务的最终审批结果以部委审批为准。
03
实名认证流程
(一)个人实名认证
自2020年9月1日起,申请人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址:)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名认证。
如需修改个人信息,可通过“信息修改或补充材料”页面提交申请。
(二)企业身份认证
企业使用该系统注册时,需要填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 企业认证通过网络认证完成企业实名认证。
入网认证:企业只需将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如企业不具备资质则无需上传)进行入网认证,并拍照或申请报告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并发往省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登记中心登记科电子邮箱地址:。 我中心不再接受邮寄实名认证服务,企业现场认证不再需要携带材料。 省级管理部门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建筑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将启用“用户名密码+手机验证码”双重验证登录方式。 该功能启用后,“企业版”用户登录时必须重新绑定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用于登录时接收验证短信。
企业版用户绑定后,需要更改绑定的管理员手机号码。 若绑定管理员手机号码无法正常获取验证码,请将加盖公司公章的申请报告拍照或扫描发送至盛住建设部注册中心注册科邮箱: ,申请手机号码重置。
04
申请材料
个人版初次注册、重新注册、追加注册、续展注册、注销手续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资格认证》 -相应的商业服务《指南》要求实施。
企业版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用户使用须知》要求实施。
若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登录企业版后,进入右上角“公司信息”栏,点击“修改公司信息”修改公司名称,并上传“营业执照”中反映的信息右侧“资质证书”栏 新企业名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经省登记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以变更为新的企业名称。 注册人员可登录国家政务平台重新注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05
电子证书打印及使用要求
一、2021年8月1日起,我省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不再颁发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纸。 电子证书格式按照《国家综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许可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具体格式见附件2)。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失效。
2、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下载电子证书。 具体操作流程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申请及使用手册》。 查看、下载电子证书时山东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应确认证书的有效期。 电子证书的使用期限为180天,但使用期限在注册专业人员有效期前不足180天或者建筑工程师年满65周岁的,以使用期限届满日为准注册职业有效期或者建造师年满65周岁之日。 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您需要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期限。
3、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如果没有手写签名或者笔迹与签名图像不一致,电子证书将无效。 一级建造师个人签名照片不清晰山东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影响正常使用的,建造师本人应进入个人系统中的“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栏目,申请“个人信息修改”业务,上传符合要求的签名照片,等待部门级别审核后即可更新。
4、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工程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5、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的用人单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专业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 若电子证件信息发生变化,需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重新下载。
06
防范措施
1、2018年7月起,不再接受施工工程师专业印章统一制作、颁发委托。 一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印章持有者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在公安部门注册的印刷企业。 根据国家统一印章式样(详见附件3),印章持有者可以委托经公安部门注册的印章厂刻制印章。
如申请数据已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请至“中国建造工程师网”查看公告结果。
2.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更改个人手机号码。 具体方法是:在微信上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打开后点击右上角“请登录”。 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留学之路,然后点击右侧的手机号码。 “替换”可以修改。 手机号码修改成功后,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忘记密码”通道、手机号码验证找回找回密码。
3、个人如需更换用人单位,应通过系统办理注销手续,然后申请重新登记。 注销手续由个人申请,由企业直接办理,无需省级审批。
4、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满,未提交延续注册申请的,系统自动注销。 需要继续执业的人员,应当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并承诺完成继续教育,然后按规定申请补充注册或者重新注册(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结果无效)。
5、涉及个人信息修改的,申请人应当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脸识别,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申请。
2020年(含)之前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身份信息变更或错误等原因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户口登记事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等,需将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上传至系统。
(二)因户口重复(虚假)而被注销户口的,需将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上传至系统。
上述证明材料应包括现有效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旧身份信息,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必须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的办公电话)。
2020年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身份信息变更或错误等原因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应首先联系省级注册考试机关进行变更(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福建省建筑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有资格证书,请与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结果无误后,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如因报名考试时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信息不正确,请提交情况说明(需写明变更前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因)变更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签名及个人联系方式)、现行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发给的。 上述材料须邮寄至省登记中心登记科(地址:汕山区金山街道汀州路6号省登记中心219室福建省福州市登记科仓库;联系电话: - 扩展 1)。 经核实后,我中心将出具相关身份信息证明。 施工工程师收到证书后,进入个人系统中的“信息修改或材料补充”栏,申请“个人信息修改”业务,并将我中心出具的证书上传至“附件材料”栏。 另外,在“个人修改信息”栏中输入正确的姓名或身份证号以及情况描述,最后提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如果您已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账户注册和实名认证,但因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符而无法办理注册业务,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您的电子邮箱并提交注册申请商业。
申请材料: 1、稀有人物注册申请表(详见附件4); 2、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并附手写签名(详见附件5); 3、报名须知(详见附件6); 4、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7); 5.视频。
住房城乡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程序受理。
7、申请返还建筑工程师系统网络数据,施工工程师应本人撰写返还申请数据申请报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送至部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返回申请数据。 但申请数据已进入公示流程的,不再退还(住建部报名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建筑工程师办公室。电话:)。
07
受理时限
对于初次登记、重新登记、追加登记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 对于延续登记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审查意见不再公开。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水电、通信广播电视、民航等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08
附录
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格式
三、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印章制作模式
4、稀有字人物登记申请表
5. 材料要求和录像要求
6. 注册须知
7. 个人承诺书
附件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