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3 08:09:15作者:佚名
为做好考生代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转出办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升工作效率的原则,外地户口考生在我省中学阶段中学读书期间所取得的中学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初审和开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中学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复印栏目自行下载),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电子图章在线验证平台(),对考生递交的成绩证书(电子版)进行验证。
二、成绩转到办法
我省户口考生在外地中学阶段中学读书期间出席由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到我省,使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代办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到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口考生成绩转到申请。
(一)考生网上申请。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中考/学考报考系统”的学考成绩转到功能(网址:,系统功能菜单:“学考成绩”-“成绩转到”)。各县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合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入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课目(英语、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到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其中数学、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中学生普通中学结业的根据之一,不作为冬季中考依学考成绩投档高职高校的根据。
(二)考生递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递交本人身分证、我省户籍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中学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开具并加盖私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递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市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4年1月6日至19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市级招生办、中学登陆福建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到初审”,按照考生递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代办成绩转到审核手续。要认真核对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根据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县招生办在2024年2月29近日登陆福建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报考管理系统(),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到初审”,复审市级招生办审核合格的考生递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到的成绩按规定等级补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
(五)省教育考试院初审。我院按照有关规定网上初审考生成绩转到申请,于2024年3月29近日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考生可步入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经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复印“广东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掉后将不能下载并复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到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
省教育考试院初审通过的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到成绩能够作为普通院校招生投档根据2024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以当初中考招生相关新政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中学生结业和升学的重要根据2024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是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着力注重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到初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网校头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量、按要求完成2024年的成绩转到初审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到转出结果。
附件:
1.湖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到代办流程
2.山东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到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地与我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