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2 17:18:53作者:佚名
贾平凹写某人的笑容时,不是写笑容,而是:
他的笑声就像锥子一样。
不读这句话,你很难想象笑可以像锥子一样。 但你现在就知道了,不需要再读一句解释了。
为什么这个比喻好呢? 一是因为它的新颖性。 其次,因为它是相关的。 第三,符合语境:小说讲的是农村事务,文中用锥子是有道理的。
那么如何使其新颖、相关且符合情境呢?
有一些提示。 让你的描述新颖的第一个方法是划掉你想到的前三个描述。 在创意概念中,这被称为“记忆墙”。 也就是说,你脱口而出的前三句话,没有经过仔细的思考和反思,实际上是抄袭你所看到的、读过的东西。 如果你想新颖,你就必须强迫自己多思考。
为了使描述具有相关性,您可以尝试在不同的意义上找到共同点。 上面提到的笑容与锥子的共同点就是锋利、冰冷、坚硬。 这些不是听觉描述,而是视觉甚至触觉。
结合上下文,描述可以上升到更高的层次,而不是脱离故事。 否则,读者就会感到困惑,文章就会成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果你有目的地写作,你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描述。 例如,写一位老学者脸上有很多皱纹,你可以写“他的脸皱得像一把扇子”。 这也与皱纹有关。 如果你没有任何目的地写它们,并且必须使用修饰技巧,你可能会写出“他的皱纹像沟壑”这样比较陈词滥调的描述。
为什么你的问题中的“脚像灌了铅”不好? 因为不新颖,关联性只有一元,是没有语境思维的一刀切的描述。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文字都必须令人惊叹,因为那会让读者感到疲倦。 所以把这句话改成“他的脚步沉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这是必须仔细检查的关键段落,请尝试上面提到的提示。 为了创建一个上下文,想象这个人正在沙漠中行走并且缺水。 你怎么想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改变。
让我尝试重写它:
他的双脚仿佛陷入了泥沼……不,它撞到了记忆的墙壁上,划掉了。
他的双脚仿佛与地面缝在了一起。 嗯,稍微好一点,但还是划掉了。
他的双脚沉重,仿佛被脚下每一粒沙子的重力牵引着,每走一步都感到疼痛。 其实我还挺喜欢的,而且也结合了上下文。 不过,请将其划掉。
简而言之留学之路,我实际上不得不把它划掉很多次。 但毕竟只是一个例子,所以只能稍微敷衍一下。 沉重的概念怎样才能恰当呢? 同样的,也要从多方面来思考。 刚才提到的三句话似乎是身体上的障碍。 现在我在想是否还有其他的沉重……也许可以尝试一下心理上的? 他在沙漠里,没有水,肯定会想到死。 死亡带来的心理沉重,加上沙漠场景所衍生的身体沉重,结合多种感官,可能会变成:
他的双脚沉重得如同滚烫的骷髅,每一步都是经过千万年的沉淀和风化的结果。
这只是初稿。 让它发酵一段时间,然后回来修改,你应该能找到更精简的方式来描述沉重和暗示死亡。 例如,他的腿很重(交叉!!)。
其实你刚才看到的这句话和我在原答案中随心所欲写的有很大不同。 我当时写的是:他的双脚沉重得像一颗滚烫得抬不起来的头骨,每一步的间隔都是几千万年的沉淀和风化。 现在,当你读到它的时候,你是否觉得它太复杂了?
后来在评论区和同事的讨论中,我意识到这里应该再次强调上下文的重要性。
“他的脚沉重得像滚烫的骷髅”这样的描述,有些诗意,有些梦幻般的幻觉。 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人在沙漠中陷入绝境时可能会产生心理困惑。 这句话中,勾勒气氛是重中之重,所以选用了“骨架”二字。 如果一定要强调沉重的话,我们还可以写他的脚上绑着铁制的头骨,每走一步都发出疲倦的呻吟。 (顺便请注意,这里省略了“喜欢”、“一般”等词语,将句子从比喻变成了比喻。) 至此,又安定了几天,也算是有时间再修改一下。 这时候我再回头看上一句,发现已经没有必要再用它来表达沉重了。 只是“热气腾腾”这个形容词还是有价值的。 这样一来,也许你可以用它写出汗珠:
他走在地狱般的沙漠中,脸上冒着滚烫的汗珠。 他的双脚如同铁骨一般,每迈出一步,他的呼吸就变得粗重。
在这里,沙漠被比作“地狱”,因此接下来的两个图像被迫朝一个方向发展。 滚烫的汗珠,滋滋作响,跳跃着,比喻热油; 而关于铁头骨的部分,则重点联系了幻想的死亡和沉重(注意,此时“喜欢”一词又回来了,因为连续的两个半句都是隐喻,读者可能会感到有些不爽)阅读它们); 最后一个“”与句子的主语“he”相连,以指代事物和人的方式书写。 因为累、热、重的不是那些汗珠和脚,而是这个垂死的旅人。 这一点,我已经很满意了。 如果我真的想写一个关于沙漠旅行者的故事,我可能会用这句话。
而假设这个脚步沉重的人并不在沙漠中,而是在结束一天的军训后准备回宿舍休息,这里就有了幽默感。 在这种情况下,头骨的说法有些夸张。 也许他的腿还是抬不起来,但这一次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公司食堂剩下的两堆粉丝。
以上只是一种比喻的写法。 但写故事,尤其是动作场面时,更重要的是词句的节奏,而不是那些只能谨慎使用的有些花哨的点缀。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看到节奏的效果,我翻译了写作导师Gary写的一篇短文。 原文以“这句话是五个字”开头。 考虑到中文和英文的差异,我稍微修改了一下:
这句话有七个字。 这句话又是七个字。 七字句不错。 句子无法连接。 听听发生了什么。 文字变得无趣。 声音也缓慢而拖沓。 它就像一个复读机。 耳朵渴望改变。
现在,再听一遍。 我改变了句子的长度并创作了音乐。 音乐。 言语歌唱。 它具有令人愉悦的节奏、轻盈、和谐。 我会用短句。 我会使用一些中等长度的句子。 有时,当我确定读者已经休息足够时,我会给他一个长句子,一个充满乐谱渐进推力、鼓声、锣声的能量燃烧的句子——这些声音在说,认真的听着,重要信息即将到来。
这有五个字。 这里还有五个字。 五字就可以了但 。 到什么是。 是 . 其声。 就像卡住了一样。 耳朵有些。
现在 。 我改变了我的音乐。 音乐。 唱歌。 它有一个 、一个轻快的、一个 。 我用的是短的。 而我使用的是. 而且,当我是“是”时,我会用“的”来与他一起燃烧,用“的”的全部来燃烧,鼓声的隆隆声,“的”的撞击声——这表明,它是……。
如果一个场景动作很多,但读起来感觉拖沓,很可能不是剪辑不够,而是节奏有问题。 在具体分析之前,我们先来看看老舍名著《灭魂枪》中的一段话:
剑靠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睛尽可能高地凸出,脸色紧张,胸口像两根老桦树根一样凸出。 脚一跺,刀横举,红色大流苏在他肩前晃动。 砍、砍、戳、蹲、转,手中刮风,声音响亮。 突然,刀在他的右手手掌上旋转,他弯下腰。 四周一片寂静,只有流苏轻柔的鸣叫声。 刀锋上前,他狠狠地“踩泥”。 他的身体笔直地站着,比其他人高出了一个头,就像一座黑色的高塔。 停了。
这段话的修饰很少。 第一句结尾有隐喻(顺带把乳房比作“老桦树根”也是极好的触动),第四句结尾有拟人化的轻描淡写。 其余的都是“简单”和“直接”的文本。
但我告诉你,我不能轻易地写出这么简单的一段话。 即使我很努力地写,我也只能得到一个粗略的想法。 这是我最近写的一篇描述唐代公孙夫人舞蹈的文字:
她在台上跺脚,金色的铠甲飘扬,腰部张开,如旗帜。 他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如同一把银质画戟,见到谁就绞死、钉死。 她踩在鼓上的动作精准,手中没有剑,但她的整个身体却化为一把剑。 锋利如铁如泥的手臂,以肩膀为轴展开一个大圈,快速转了一圈又一圈,持剑托日,用剑将众人逼退。 上半身变化万千,流畅如行云,腰部以下却稳重准确。 他迈出的每一步,都如同一根钢针整齐地射入梅花堆中。 她走遍了舞台,到处都是她的身影,似乎任何时候她都只在舞台中央的一个点,让四面八方的人都能清楚地看到她。 舞姿如茶、如诗、如金铁马,让人如痴如醉,仿佛置身于外面的世界。 突然,她一只脚轻轻敲在台面上,另一只脚抬起来。 它确实一动不动,只是后脑勺上一缕光滑的黑发像剑一样飘扬。 脚放下,青缎金甲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拳头一挥,王石有条不紊地走开,兵声如丝飘散。
与老舍相比,要复杂一些。 当时我还沾沾自喜,但现在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可以改变。 与一流明星相比,大概得分在60分左右。
然而,事实不可能是错误的。 想要写出精彩的动作,就必须掌握句子的长度。 就连老舍写字的时候,也会注意每个字的流畅。 小时候听老师讲起这件事,我并没有多想。 但真正写下来之后,我发现汉语有一种天然的平、气乐谱,丢弃它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不过今天我们不谈水平,只谈节奏。 一般来说,长句使节奏变慢,短句使节奏加快。 在汉语中,主从句没有那么严格地分开,所以这里的“句子”可以看作是每一个标点符号的出现,包括逗号和停顿。
如果你读过老舍上面的描述,你会发现,当速度快的时候,人会“跺脚”、“横举刀”、“弯腰”、“拿刀过来”、“闭嘴”。它下来”。 “势头已经达到”; 而在他开始表演之前的第一句话,以及接近尾声时突然放慢速度的时候,每个逗号之间几乎至少有五个字。 仅仅这个词的区别就使这个描述成为一部杰作。
如果想要书写流畅,很多装饰性的字甚至很多约定俗成的字都可以舍弃。 例如“喜欢”、“XX地点”、“稍后”、“XX时间”。 尤其是副词,可以的话删除掉。 副词用于修饰形容词或动词,但如果形容词和动词选择正确,则不需要副词。 例如:
”他高兴地笑了。“那是胡说八道。
(注意为什么副词应该谨慎使用:
形容词和动词都用来表达名词。 如果要写一个女孩,她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但是“漂亮女孩”和“胖女孩”是不同的,所以形容词是必要的。 同一个女孩,午睡、打游戏,但感觉却不同。 动词比形容词更能表达性格。
但是副词呢? 副词用于描述形容词和单词(两个“形容词”分别发音)。 现代语言越来越发达,名词也越来越准确。 是什么不足以描述一个层次,还需要描述第二个层次? 这在中文中是没有任何借口的,因为中文的基本单位是词。 “快乐地跳”是副词+动词的形式,但可以变成更简洁的“快乐地跳”。
不要使用副词来修饰形容词和动词,而是寻找更准确、简洁的表达方式。 “慢慢走”看似无害,但那是什么样的步行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在走,而且速度很低。
走路也不慢。 但旅行。
毫不犹豫的说道。 但吞咽。
有时候,作者精力有限,不可能把每一个副词都杀掉。 我也不能幸免于粗俗。 但这并不是用来证明使用太多副词无害的说法。 这应该是每个作家的耻辱。 )
回到正题。
如果我把老舍的这句话糟蹋一下,加上一些我们刚学写字时可能会觉得必要的词,它会是这样的:
他将大刀靠在身上,双目瞪得老高,脸色绷紧,胸膛像两根老桦树根一样凸出。 他再次跺脚,擦过地面,横举刀。 刀上的大红色流苏在他的肩前晃动着。 然后,他劈砍劈砍,蹲伏翻身,双手飞出,刀一挥出,顿时发出声响。 突然,右手手掌上的刀旋转起来,他的身体立刻弯了下来。 四周一片寂静,只能听到流苏轻柔的声音。 他提刀前行,用脚“踩泥”。 他站得笔直,看上去比其他人都要高大,就像一座黑色的高塔。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看起来还可以,但是一比较,就能判断出差别。 由于一些多余的文字,原本应该是连贯的剪辑变成了幻灯片。
那么,回到上面的例子。 “他的脚步很沉重”(他:我还没走完?请让我休息一下!)。
如果是初稿,为了快点讲故事,我可能会这样写:
他独自走在沙漠里,脚步沉重。 喝完水。 太阳的光芒很毒,让他大汗淋漓,头晕目眩。 隐约间,他似乎看到前方有一片绿洲。 他快步跑了几步,不小心摔倒了。 当我再次起身时,绿洲消失了,我意识到那是幻觉。
一点也不差。 但写作,仅仅因为你不仅有初稿,还有第二稿、第三稿,甚至第十稿,你就永远不能满足于现状。 顺便说一句,我们国家的网络小说市场那么大,人才那么多,但仍然没有一部作品能够与一流传统文学的水平相媲美。 这并不是因为网络小说作者不会讲故事,也不是因为他们的技术不够,而纯粹是因为网络市场。 他们被迫把一稿、二稿拿出来,直接卖掉。
我离题了。
刚才那段原本是在描写沙漠中人们的绝望,但是没有考虑到节奏颖怎么读,所以就像是一杯凉水,而不是一滴在沙漠中拼命蒸馏出来的水。 让我们调整一下句子的长度并做一些细微的改变。 所以它变成了第二稿,距离最终形式还很远:
他独自一人走在沙漠中,拖着沉重的脚步,身边挂着空水瓶。 刺眼的阳光让他大汗淋漓,让他头晕目眩。 突然,他隐约看到前方有一片绿洲。 绿洲。 他开始奔跑,跑得又快又疯狂。 跑步。 跑步! 一不小心,他摔倒了。 他吐掉嘴里的沙子,踉跄了一下,又站了起来。 绿洲消失了。 幻觉。
这段话没有任何修改。 这个人物情绪的起伏纯粹是通过节奏控制来写的。
正如刚才所说,放弃汉字是一件遗憾的事。 语气就是语气。 音调和节奏的结合就成为节奏。 节奏不仅存在于诗歌中,也可以用于小说和戏剧中。 莎士比亚的戏剧都是用“iambs五音步”写成的。 它们看起来像白话文,但实际上是诗歌,所以才有如此高的文学成就。
一个常见问题,评论区有人问了。 我会详细更新的。 但基本原理是:如果把汉语拼音的四个声调都画出来,就可以像看水流一样看四个形状的走向。 就利用这个趋势,和文章的内容结合起来。
例如,现在这一部分即将结束。 所以对于最后一句话,我不会用第二声调说:这一部分结束了。 他看起来话还没说完。
如果文章到此结束,我可能不会轻声地说:我已经写完了。 连续几次以“了”结尾的句子,即使只有两次,也特别烦人。 如果有三个,读者可以点击右上角。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这篇文章是用北京话写的,这里的“了”字就带声调了。这个我会讲不完,不过以后再说。)
要写出停顿感,用一声或四声是比较合适的: 接下来我要讲的是如何控制读者情绪的起伏。 请继续阅读。
上面提到了一个关键点。 情绪的起伏。
这可以说是重中之重。 我之前强调过,有时候,写得平淡一点就可以了。 所谓好钢,是用在刀刃上的。 那么“刀”在哪里呢? 这时候读者的情绪就必须改变。 书中最好处处都有这样的场景,但如果太跌宕起伏,就会造成审美疲劳。 我们先放低标准,只考虑故事的高潮部分。
读者的情绪如何随着故事的高潮而起伏?
最好的方法是通过符号。
人类的思维方式是符号思维。 如果我在这里画一个简笔画,问你这是什么,你不会说“这是一个只有几条线的圆圈,其他的你就看不懂了”。 你说:“这是一个人。”
这就是文学与读者的关系。 即使是过去两个世纪最现实的俄罗斯作家也无法准确地描述事物和行为。 作者只是给读者一个提示,剩下的就留给读者想象和填补空白了。
符号利用了这一特性。 它无处不在。 当你看到五环时,你会想到奥运会,然后想到体育精神,或者体育丑闻。 当你看到一个苹果并咬一口时,你想到的不仅仅是苹果,而是……苹果,我指的是苹果公司,然后,几乎在同一时刻,你想到高科技和卖肾。 甚至阿拉伯数字也是符号。 当我写下“1+1=2”时,你想到的不仅仅是数学运算。 事实上,文字,尤其是像汉语这样的象形文字,本来就是符号。 我认为中国文学要想创作出《尤利西斯》级别的作品,就必须探索象形文字的图像元素。
以上是人类或某一群体的共同意识中的符号。 借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它的本意。 如果它不符合你的故事怎么办? 没关系。 小说家可以自己创作。
《西游记》中,孙悟空头上的紧带就是一个象征。 它象征着克制,最好的情况是让他悔改,最坏的情况则让他屈服于权力。 到了小说的结尾,紧绷的带子被解开颖怎么读,这也象征着束缚的消失。
影片《盗梦空间》最后,不停旋转的陀螺,真的可以说秒杀观众。 它的符号不仅结合了故事的元素(梦与现实),还结合了故事本身的哲学(什么是梦?什么是真实?)。 这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符号之一。
符号的使用远远超出了动作的范围,但由于主题是动作描述,所以我们将紧扣主题。 说到动作和象征的结合,我必须举这个例子:
尾田荣一郎的《海贼王》,又名《海贼王》。
我一直把漫画视为文学。 而《海贼王》虽然是少年漫画,但无论从象征手法的运用,还是对读者情感的调动方面,无疑都是天下第一。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在漫画早期“阿拉巴斯坦”章节的高潮中,主角路飞与该章节的反派鳄鱼进行决斗。 先简单介绍一下前因后果:故事发生地阿拉巴斯坦是一个沙漠国家,克洛克达尔是这个国家的英雄,保卫人民免受海盗入侵。 但实际上,他暗中控制国家降雨,造成全国干旱,只是为了中饱私囊,还有更大的阴谋。 他是一个潜伏在黑暗中的反叛者,一个地下皇帝。 这场决斗的高潮,恰好发生在阿拉巴斯坦王宫的地下。 鳄鱼非常强壮,可以变成沙子,所以必须用水来伤害它。 路飞此前曾多次交手,但都失败了。 这次他的拳头沾满了血和汗,每一拳都能击中。 最后关头,路飞一脚将克洛克达尔踢到了空中,乘胜追击,打破了地宫的天花板,把他从地上撞到了天上,让所有人都看到了。
而他用来获胜的招式,也不过是双拳随意一拳而已。 但它恰好被称为:风暴。
那么,路飞击退克洛克达尔的“动作”包含了几层含义:
主角变得更强,超越了曾经看似不可能击败的对手。 正义战胜邪恶,将隐藏在“地下”的阴谋者暴露在空气中。 血和汗(努力和决心)可以战胜沙子(荒漠化和缺水)。 雨终究会出现,即使方向不正常
如果我把这部漫画改写成小说,符号已经准备好了,我只需要利用语言的节奏,最大限度地唤起情感。 例如:
拳头破开了利刃。
坚不可摧的黄沙剑在两只血淋淋的拳头和十根汗湿的拳骨面前顿时变得不堪一击。 拳头飞扬,渴望胜利,如暴雨般向前冲向龟裂的大地。 锋利的刀刃后面是沙子,沙子后面仍然是沙子。 沙子后面,又是沙子。 沙子,沙子,绝望的沙子。 但Riot并没有放弃。 因为,在无尽层层黄沙的背后,是胜利自信、笑容邪恶的黑暗皇帝。
你为什么笑,你这个死强盗?
你只是一个凡人强盗!
繁荣。
拳头打得很重。 繁荣! 繁荣! 一拳接着一拳,一拳又一拳。 打在小腹上,打在下巴上,打在鳄鱼又大又光滑的背上。 拳头是雨。 这是一场风暴,一场地球所渴望的风暴。 这是一场悲伤的雨,也是一场振奋人心的雨,也是一场磅礴而又不屑一顾的雨。 雨水将不再是人形的沙漠巨鳄压在了地宫的天花板上,仿佛要连同黑暗之罪一起将天花板塌陷下去——不,是真的塌陷了。 天花板碎裂,岩石崩塌,鳄鱼被狂暴风雨的拳头从阿拉巴斯坦地下最深处一路打到了众目睽睽之下的天空。 他的眼睛翻白了,掉了几颗牙齿,在空中旋转,用手臂摇晃着他那件昂贵的斗篷,好像他觉得自己还不够尴尬。 在他的身下,顺着他向上的轨迹,是一道螺旋状的沙子,就像是垂死的龙卷风,早已失去了威力,却还想一展风采。
路飞跌回了地宫的地板上。 他张开四肢,失去了所有的力气。 但他笑容灿烂。
因为他赢了!
雨也赢了!
当读者看到一个符号时,他们会想起该符号背后的含义。 作者发明的符号的使用实际上刺激了读者的记忆。 在故事的高潮处,几层先前压抑的记忆和澎湃的情绪将通过一个符号爆发出来。 我称这个符号为“开关”。 当开关打开时,百万洪流一起倾泻而出,势不可挡。
《海贼王》中符号运用的巅峰,我个人认为,就是天空岛那一集的金钟。 如果你没读过《海贼王》又没有时间,至少读读《伽倻岛到空岛》这一章吧。 这将是你的第一位教授如何讲故事的老师。
以后有时间我可以再补充这一段,不过大体思路已经说了,大家可以自己体验一下。
新颖的修饰手法、出色的语言节奏、深刻而多层次的象征意义是动作乃至任何描述脱颖而出的关键。 如果你让我优先考虑,我会是三、二、一。 讲好故事才是最重要的,新颖的隐喻只是细枝末节。
但写到这里还是不够。
接下来,需要进行修改。
不要害怕修改。 修改是文学的必然。 上面我随便写的几句话作为例子,其实已经被评论区的同事指出了。 这很好,因为它表明阅读这篇文章的人正在思考,并且思考是因为我提出的一些观点。 这个重新思考的过程是修改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 不要害怕修改,甚至为它们跳舞。 看完评论,我感到有点羞愧,自己的文笔还不够完美,还是忍不住分析一下自己,让人们知道我的错误只是一个聪明人假装聪明。 我并没有感到羞耻,以至于我想:“哇。” ,我得意的那句话居然有这么多问题,我应该尽快删除这篇文章。”因为那只是初稿。
在初稿中,只要你不只是写初稿,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原谅的。
王小波写了《黄金时代》。 全书只有三万到四万字,但他写了近二十年,每一个字都改了。 《黄金时代》获奖后,他回去读初稿,发现每一句话都让他汗颜。 一部小说完全有可能达到“完美”,但我们可能没有那么多精力。
你说,好吧,既然它不可能完美,那就别费心了。
好吧,如果你的初稿比王小波二十年的功力还要好,那就这样吧。
但我没那么伟大。 所以我会继续改变它。 天才们带着打磨得无可挑剔的金项链走进了文学世界的第一道门槛。 我,一个还在图书馆打字的职员,提着一桶金块,大喊“我已经是大神了”。 快来膜拜吧”! 没有什么是那么便宜的。
那么,大家:
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在写作时力求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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