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10:17:14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现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 《高等学校》(教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南开大学将继续开展2024年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今后从事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可以申请登记。 。 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种:
高考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2类:
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全国中学生高中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除外。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招生专业
综合改革省份
非综合改革省份
选修科目要求
科目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化学
科学与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学
化学
物理+化学
生物学
物理+化学
历史
没有限制
文学与历史
哲学
没有限制
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没有限制
注:所有考生只能填写一项主要偏好。 第二类考生只能申请获奖学科对应的招生专业(信息学奥赛对应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或物理专业)。
申请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 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查看各省份、专业的详细招生计划。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11日0:00至4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试方式
1. 第一类候选人
(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入围分数计算
入围分数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重要加权科目成绩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的加权科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的加权科目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物理
数学
物理
数学+物理
没有任何
化学
数学+化学
生物学
数学+生物
历史
中国人
哲学
中国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入围成绩=重点科目高考成绩*1.5+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
(三)入围资格确定
考生按照入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省考生名单按照我校省、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 得分相同的候选人将入围。
2、第二类候选人
高考成绩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本科合并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学校评估
考生须于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署承诺书2024年大学新生入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指定时间。 未经确认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放弃我校强基础考核及后续录取。 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但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学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学校考核将于6月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查看、下载、打印门票信息的具体开放时间请参见报名平台个人报名账户内的通知。
1、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情况和应聘者综合素质情况而定。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姿前屈。 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参考。 因健康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提交三甲医院证明。 经我校批准后,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学校考核面试成绩与高考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参加体能测试且体能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3.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进行单独考核。
4、如遇不可抗力,招生流程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招生办法
1.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85%)和学校考核成绩(15%)组成。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学校考核分数(满分1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将按照我校根据考生填写的志愿和相关专业招生名额确定录取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省的强基计划。 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 高考综合成绩高的考生被录取。
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同科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课程不占用一类考生强化课程名额。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未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招生。
4. 培训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具体体现为“一个体系、三个现代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 教学组织上,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模式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 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原点,开展重点学科交叉融合,为未来高水平发展方向打下坚实基础。 培养过程中建立“动态进入、动态退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人才培养确保高质量。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科与研究生衔接培养。 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接受强基计划基础学科的培养。 根据培养计划,部分学生还可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领域进行培养。 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跨学科培训。 本次研究生衔接专业范围可参见各强基计划的专业招生和培养计划。 研究生转学阶段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以转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计划为准。
具体培养计划请参见强基计划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中各专业强基计划的介绍。
5、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对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强基计划登记系统; 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报考学生综合信息。 质量文件完成后,将上传至强基计划注册系统。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高校考核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项目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情况,当年高考将被取消。 取消注册、考试和录取资格2024年大学新生入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学生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已入学者,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毕业后被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中学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预科学生本科毕业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将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 退学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不参加考试不得再申请研究生学习。
(四)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入围学校考核的贫困家庭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费保障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南开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二)我校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