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8 09:16:31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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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录取分数线
2016年江西省各级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高中起文科210分(其中艺术、体育专业147分); 理科175分(其中艺术、体育专业123分);
高中开始至本科的文科课程分数为320分(其中艺术、体育专业224分),理科347分(其中艺术、体育专业243分);
大专升本科起点:文史中医(文史)210分,文史中医(中医)147分,艺术140分,理科120分工学、经济管理120分、法学180分。 教育类(非体育专业)分数为180分,教育类(体育类专业)分数为126分,农业分数为140分,医学分数为140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是一所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一所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的特色鲜明、高水平的全国重点大学。 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大学之一。 其注册及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贸大学分数线,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of and(简称UIBE)。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依托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博士生、留学生、成人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五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隶属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管辖。 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 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协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领导小组总体决策、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三级管理模式。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办理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向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报告招生相关事宜,执行招生领导小组的决议;
3、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相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各省份、专业级招生计划。
4、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5 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组织实施学校招生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7、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审核;
8.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做好其他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维护了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当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学校的办学条件等,结合学校近年来生源计划的实施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生就业情况,报教育部经省招生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向公众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实施。 教育部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 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我们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家政策要求和报考我校的优质学生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招生类别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实施细则》,经济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种专业外,我校仅招收英语考生。 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考试语言。 不过,高中学习非英语语言的新生入学后,学校不会单独为非英语语言的学生开设英语课程。 此类学生需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要求的英语学分,并满足学校对学生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条 申请入学时,我校将考生最高分认定为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国家政策分,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 除特殊类型招生外,我校不承认任何降低分数的政策。 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按经管类、理工类专业优先。 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将按顺序优先。 英语成绩高的考生将被优先录取文学和法学专业。 , 在数学单科中取得高分的考生。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时,根据各省市填报专业的考生人数确定一定的分数差距。 第一专业到第四专业的成绩差距一般为1111,在具体招生时,我校将根据不同省市考生的成绩强度确定等级差距。 所有考生按照成绩排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如果第一专业选择不能满足,则分数差减少一分,第二专业选择被录取。 以此类推,如果所有重大选择都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整,就会被录取。 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将学生转入相应专业。 高考成绩不能满足申报专业志愿且不符合调整要求的,申请将被撤回。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招生。 即对提交申请的考生按照计划人数1:1、按专业志愿顺序、高考总成绩录取。 若有退学对外经贸大学分数线,入学将顺延。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九条 当非平行选拔省份的第一志愿生不足时,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须接受专业调整。 当平行选拔省份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我们将向考生征集入学。 其余尚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往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选考为AB+,必考考试为4C,技术科目通过。 质量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被录取以及被录取的专业。 等级顺序为 A+A+、A+A、AA、A+B+、AB+。 经我校认可的自主招生和大学特色专业考生,须达到同等级别后方可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浙江、上海考生须符合我校2017年相应专业学科范围要求,同等排名考生录取专业时以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参考。
第二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独立录取的学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只能转入与其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 具体以学校教务部门规定为准。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校当地批量晋级分数线8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资格审查和体格复查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2017年学费:外语专业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 学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男生宿舍住宿费一般为每学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费一般为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各类个人奖学金,获奖率最高可达45%,奖学金金额最高可达15000元/年; 同时,学校还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俭学的方式。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贴、学费减免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7000元/年。 此外,学校还联系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参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和《申请指南》。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站:、
招生办公室网址:
信息公开网站:
电子邮件:,
招生咨询热线:(010)、
纪检监察热线:(010)、
投诉邮箱: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各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如有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