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8 20:10:14作者:佚名
10月8日,
开封市教育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50名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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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随着开封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为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完善师资队伍结构,经市政府批准、用人单位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学生优秀教师50名,其中高职教师2名,高职教师23名。学校教师中,初中教师8人,小学教师15人开封市教育局官网,幼儿园教师2人。
1、选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目前开封市城区(不含相府区)连续任教10年(含10年,时间计算:2008年9月30日前入职)及以上的教师为在职和非在职教师。关于工作人员。
(二)注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男性(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学前教育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所申请学历阶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条件适应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刑罚尚未期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人管教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被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6日8:00至17:00到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报到,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
2、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版《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聘用优秀教师报名表》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报名表可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封教育网获取。 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时如有加分申请,应提交《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拔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申请加分。 该表可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封教育网下载打印。
4、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应年度工资表原件复印件开封市教育局官网,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财务章和单位公章。
5、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收集个人信息。
6、报名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教师招聘流程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 一经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5年内招聘教师。 参加考试。
4.加分
以上奖项分别为市级0.5分、省级1分、国家级2分。 若满足1个以上奖励积分条件,最多可加5分;
5. 考试
1、教师选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总分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六、资格审查
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和开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拟参加体检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 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拔方案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本学段报考者中最高分至最低分依次填写。
八、评估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工作业绩等。
9、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布期限不少于7日。
十、人员配置
本次选拔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市内各学校。
分配原则:在市属学校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 在市外学校任教的,根据学校需要进行分配。 不符合分配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11、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选聘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注册手续。 首次招聘以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 12、后续招聘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用人单位的空缺情况为依据。 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选拔招聘工作必须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二)教师选拔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选拔全过程监督职责,制止和纠正公开选拔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公正。
(三)严格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或者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 将根据案件情节进一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在单位协助考生欺骗、提供虚假信息的,依法追究经办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在招聘组织和评审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与候选人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工作人员应避免申请。
13. 其他
(一)相关招聘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和开封教育网( )上发布。 在不另行通知申请人的情况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办理的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手册解释权属于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三楼315室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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