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3 20:19:49作者:佚名
近期,一则关于河海学院清退上百名研究生的公告引起了社会关注。因没有在中学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学位并结业,河海学院发布公告,对125名博士研究生给以转学处理。
1月22日,河海学院研究生院发布公告称,按照《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河海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1月14日,经中学专题大会研究决定,对125名博士研究生给以转学处理。
记者注意到,中学公告显示,因这125名中学生难于联系,转学决定书未能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如中学生对中学辍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告届满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中学提出申述,逾期视为舍弃权力。记者从河海学院研究生院了解到,因为这125名博士研究生均超出了最长学习期限,中学根据规定进行了清退。
河海学院在2012年发布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明晰: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期限推行弹性学制,按照专业特性及研究课题而定。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多于2年,学习期限最长通常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4.5年至6年。
落实“严进严出”,建立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
圣诞伊始,上海民航航天学院也发布公告,拟对6名博士研究生给以清退,校方表示清退的缘由为“超过最长学习期限”。
记者梳理发觉,近些年来包括上海民航航天学院、中山学院、东北学院等不少著名高校都相继发布过清退研究生的公告,先后清退了数百名“超期”研究生。有学者表示,拟定退出机制,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管控。
教育学者强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在高等教育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不仅仅是学历教育,同时也是对立志从事学术研究的专业人才的选拔。目前一些著名高校早已产生博士研究生定期的淘汰和退出机制,此举可以防止院校教育资源的浪费。
同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我们每位导师他同时要带多少名中学生,这个也是有限制的。假如初期的中学生不结业的话,这么他的名下才会有特别多的中学生,这么一个导师带过多的中学生,他虽然是不利于更精细化的人才培养的。这么在制度建设上,假如我们有一个比较好的退出机制的话,是一个制度建设上的进步。
记者梳理发觉,在多所院校发布的清退公告中,都提到《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据了解,这个在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在第二十七条明晰,中学生有出现包括“学业成绩未达到中学要求或则在中学规定期限内(含退学)未完成学业在内的情形,应予转学”。有教育研究学者表示,该规定的揭晓堪称是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量化指标进行的“加码”。
上海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操太圣:虽然曾经各个校区在学籍的管理上也是有明文规定的,从国家到各个校区河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河海大学研究生学费,对这个问题除了有统一的认识,并且指出要严格执行。我认为是一个推动的机制,让中学、老师和中学生愈发正视这个问题,都会把这个压力往前移,在整个培养过程当中重视质量,重视时间的节点。
记者发觉,不仅《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在2019年2月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明晰要加强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今日网校,对不适宜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强分流力度。
同济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如今虽然国家也在对研究生教育做扩招,在入口的地方我们显得愈发开放了,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去读研究生。若果同时匹配上这些良性的退出机制的话,这么前进口和出口就产生了一个比较好的适配。(总台卫视记者马力李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