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15:23:29作者:佚名
主要职责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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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政、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新政,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推动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构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院校结业生就业新政。
(四)统筹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新政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第一考试网,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新政。会同有关部门施行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施行。指导、督促企业出席工伤保险。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施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新政,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拟订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政。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署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害处防护等条款。组织施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取缔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动推进职称制度变革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网,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新政,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移居新政。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多样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种技工中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急聘、聘用协议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新政,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赏罚、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组织施行国家嘉奖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嘉奖奖励工作,承当评选达标嘉奖等工作,依据授权主办以县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嘉奖奖励活动。主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收入分配新政,构建企事业单位人员薪资决定、正常下降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职新政。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户工工作的综合性新政和规划,促使相关新政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农户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当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变革,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代办事项,减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推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形式,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院校结业生就业新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院校结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厅负责;院校结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13]
内设机构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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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当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方志编撰工作。组织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议案。
二、政策研究处。组织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政的综合研究和变革推动工作,承当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当有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承当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协调推动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当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当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动列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施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财务代管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当统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国际援按揭项目等工作。
五、就业推动处。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正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新政,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院校结业生就业新政,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新政,参与拟订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六、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新政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新政,主办特殊须要人员及西藏人员(不含公务员)的调配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新政、规划,指导举办技工中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各级各种技工中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组织推动推进职称制度变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新政,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博士后管理制度,承当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川内急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的有关新政,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评赏罚流动等新政,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赏罚、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管理权限主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急聘人员(不含国〈境〉外专家)新政。
十、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户工工作综合性新政和规划,促使相关新政落实,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户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风波。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农户工技能培训内容。
十一、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新政和劳动协议、集体协议制度,牵头构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拟订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拟订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政。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署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害处防护等条款。拟订企业员工薪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新政,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薪资支出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主办中央在蓉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省属企业员工流动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处。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薪水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新政以及退休费待遇新政。负责省属事业单位的薪资基金管理工作,承当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水支出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苦偏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高海拔折算教龄补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薪水统计与综合剖析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处。拟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市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户养老保障新政、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关掉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收汇,负责企业员工提早退职条件的初审,制定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举措的初审办法,制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负责养老保险费缴交审批。
十四、失业保险处。拟订待业保险新政、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构建待业检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防治、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员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新政。
十五、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新政、规划和标准并组织施行,建立工伤防治、认定和复健新政,组织拟订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别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指导、监督工伤伤残等级鉴别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出席工伤保险。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内部审计处)。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营运新政,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营运,受理投诉举报,依法取缔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举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检测,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新政。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代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处。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并指导施行,指导举办劳动人事争议防治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十八、劳动保障监察处。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依法取缔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风波。
十九、表彰奖励任免处。组织施行国家嘉奖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嘉奖奖励工作,依据授权主办以县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嘉奖奖励活动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网,承当相关国家嘉奖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局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初审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全国性评比嘉奖工作方案和嘉奖对象。主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二十、信访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政,剖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督察督办重大信访风波,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风波,检测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承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施行市级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整合,组织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建设、应用和管理,协调推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指导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承当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十三、离离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离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离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1][4-9]
人员编制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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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行政编制172名。其中:书记(兼省公务员局主任)1名、副主任4名;机关党委主任按市委规定配备;省农劳办部长1名,按市委规定配备;省外国专家局主任1名(按照党员本人条件可顶配为副局级);正厅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主任或机关农办部长1名),科级级领导职数39名。[12]
领导分工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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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长、党组主任:胡斌[22]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23]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赖荣[24][44]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别、职业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变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业单位薪资福利、表彰奖励任免、机关人事、人事考试、专家服务(留学人员服务)、博士后园区管理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资福利处、表彰奖励任免处、人事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省专家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省职业技能鉴别指导中心、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2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主任、党组成员:董宏杰[26]
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保险经办、劳动能力鉴别工作,协助胡斌同志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内部审计处)、信访处、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省劳动能力鉴别服务中心。[27]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主任、党组成员:黄晓东[28]
负责农户工、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工作。分管农户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信息化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省农户工服务中心。[29]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刘晓博[30]
负责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失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外企中方雇员工作。分管就业推动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失业保险处、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内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联系辽宁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商会。[3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主任:熊义堋[32][46]
负责机关综合管理、政策研究、法治建设、行政审批、规划财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离离休人员管理、定点扶贫、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离离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农办、巡察办、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宣传中心。联系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33]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主任:潘瑶芳(女)[34]
负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35]
湖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书记:周利[36]
负责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董宏杰同志分管社会保险相关工作。[37]
湖南省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主任:王祎[38]
负责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刘晓博同志分管就业推动相关工作。[39]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孙智明[40]
协助黄晓东同志分管农户工、劳动关系、信息化工作。[4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董建明[42]
协助熊义堋同志分管机关综合管理、规划财务工作。[43]
直属单位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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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湖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湖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湖北省内资企业中方雇员事务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湖北省专家服务中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别指导中心
湖南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别服务中心
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
湖北省农户工服务中心[2]
所获荣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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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成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获得“第四次全省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4]
2020年6月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评陕西省推动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市直部门。[15]
2020年6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户工工作处党总支获得重庆市直机关嘉奖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16]
2021年5月,被评为安徽省去冬今秋农户工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市直部门(单位)。[17]
2021年10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被拟嘉奖为“全国治疗追讨农户工薪资工作先进集体”。[18]
2022年1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