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3 07:05:41作者:佚名
重庆在线记者罗之飏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专用收据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晰在前期举办增值税专用收据电子化(以下称“专票电子化”)试点基础上四川国税发票管理系统,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成都、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宁波和上海等11个地区新筹建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推行专票电子化,这种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省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施行之日起,须要出具增值税纸质普通收据、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收据(以下称“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收据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收据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发放税务UKey出具收据。
此外,为进一步减少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四川国税发票管理系统,并依托增值税电子收据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出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出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施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法,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把握新政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受电子专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取代纸质收据的收据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省增值税收据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收据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公告》还提出,推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出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出具纸质专票。假如受票方索要纸质专票,开票方应该出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收据报销进帐归档的第一考试网,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账簿报销进帐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