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08:06:11作者:佚名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各相关旅游企业: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施行2022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2〕43号),本年度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11月26日(周日)召开。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将2022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中级学校、中等专业中学或则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须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抒发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程序包括递交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初审、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递交报考信息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递交报考信息,网址为(全省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考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日1寸白底免冠护照相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分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补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考。
(二)报考信息初审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17:00,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考生递交的报考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信息初审通过后,考生报考信息不再给以变更。
(三)缴费
考生通过报考信息初审后,2022年9月1日9:00至9月23日17:00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缘由不能出席考试的,不予退钱。
(四)下载准考证
2022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复印。报考信息初审未通过或未缴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课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名全省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出席面试和现场考试(笔试)。早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出席现场考试(笔试)。面试采取机考形式进行,课目为新政与法律法规(课目一)、导游业务(课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课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课目四),现场考试(笔试)课目为导游服务能力(课目五)。其中,课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题进行测试,课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题进行测试,每张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笔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四、考试时间
课目一、二
2022年11月26日9:00—10:30
课目三、四
2022年11月26日10:30—12:00
课目五
2022年12月上月底,具体时间参见准考证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北京市财政和价钱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考生考试费270元、加试考生考试费90元。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面试成绩、现场考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笔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初有效。
2023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入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须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下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给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颁授“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治有关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循宁波考区考前发布的疫情防治各项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治工作。
2.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疫情防治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台湾、澳门和香港市民报名要求
1.台湾、澳门永久性市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全省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台湾、澳门永久性市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市民居住证供资格初审。
2.香港市民报考出席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市民居住证或香港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供资格初审。香港市民出席全省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台湾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中学旅游类专业考取要求
2023届中等职业中学旅游类专业结业生可以报考出席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结业证书,方可发放“导游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