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31 07:08:51作者:佚名
为引导、鼓励分校结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提升各大学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河南理工大学就业,吸引更多用人单位急聘分校结业生,扩大分校结业生就业的行业和区域,提升分校结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1.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
2.响应国家呼吁,积极出席“支持山西、西藏专项招考计划”“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或被录用为选聘生的中学应届结业生。
二、奖励举措
(一)对在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大学的奖励
1.对完成中学下达的就业率指标且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大学,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就业工作力度大,举措有效,就业率提升幅度为前三名的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就业,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
3.结业生出席“支持山西、西藏专项招考计划”“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或被录用为选聘生,根据200元/人的标准奖励结业生所在大学。
以上奖励可累计。
(二)对面向基层就业结业生的奖励
1.对出席“支持山西、西藏专项招考计划”的结业生,每人给与10000元安家费;对出席“志愿服务东部计划”或被录用为选聘生的应届结业生,每人奖励2000元;出席“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的应届结业生,每人奖励1500元。
2.对被中学投档为研究生,又积极出席“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或“三支一扶”项目的应届结业生,中学可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届满。
3.对出席“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或“三支一扶”项目的结业生,服务届满,考评合格者,如考取中学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三、其他
1.奖励评审、奖金领取等相关工作由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施行,评审根据由招生就业处和校社联提供。
2.奖励资金统一从中学经费列支。
3.对结业生的奖励在结业生离校前评定;对大学的奖励在每年年末评定。
4.出席“支持山西、西藏专项招考计划”“志愿服务东部计划”“志愿服务贫苦县计划”“三支一扶”的结业生,必须达到服务期限的要求,否则退回全部奖金。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平顶山理工大中学长办公室2016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