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2 14:11:48作者:佚名
缙云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信员于珊婉)我县一男子在无国内劳务输出资质、无任何有资质公司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对外声称招收去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沙特等国的务工人员,并以缴纳报考费、定金或代办费用等为由侵吞别人赃物。近日,该名男子因犯盗窃罪被县法官轻判。
叶某,余姚人,自诩在当地开办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主要是向海外介绍务工人员。2011年年末,张某、王某、陈某二人来到该公司,想通过叶某找一份工作。叶某说:“最近有个去美国打工的项目很不错,一年可以赚二十来万,并且每年可以回去一次,如今开始办手续两个月后就可以出国了。”三人听了很心动,叶某接着说道:“但是去那儿打工每人须要交15亿元的费用,先交5亿元订金,出去的时侯再交剩下的10亿元。”三人想着其实费用有点高,但到了美国后好好打工出国打工信息,钱也是能赚回去的,于是答应了。
几个月过去了出国打工信息,两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都拿不出5亿元订金,于是叶某主动帮她们联系了工行,还款了款。到了2012年6月,张某、陈某二人各交齐了5亿元,王某因一时拿不出只交了2万块,不过两人都让她写了字据。此后,叶某安排两人到一家大专学习面点师手艺,并向她们保证两个月后就可以出国打工了。
两个月很快过去了,而且所谓的出国手续并没有办妥。几个人联系了叶某寻问缘由,其称要到新年后。可等节日也过去了,手续一直没办妥,叶某还以各类理由推辞,两人这才发现情况不对,介绍出国工作这事儿可能并不靠谱。于是两人便对叶某说不去美国打工了,让她借钱。后经追讨,叶某返还张某1.8亿元、王某0.5亿元,没有返还陈某钱。在催债过程中,她们还发觉原先上当被骗的远不止她们两人。
后经核实,叶某早年间仍然在象山做介绍别人出海捕鱼的中介生意,后因其牵头的“互助会”倒会欠了他人一大笔钱,便动起了歪脑筋。至2014年1月,叶某侵吞了15人共32万余元。
近日,叶某因犯盗窃罪被县法官改判有期判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亿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