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2 17:37:14作者:佚名
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大学继续举办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告》(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统招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师生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汉中师范学校是一因此班主任教育为特色的省属脱产普通专科高校,校区坐落历史文化新城——咸阳,有秦州和临潼两个分校,占地800余亩,另有见习实训基地2650亩,危房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院总资产14.57万元,仪器设备总额1.66万元。学院面向全省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脱产在校生17000余人,留师生100余人。
中学现有教员工1250人,具备校长、副校长等中级职称人员400余人。中学秉持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结实树立“服务地方,推动社会”的办学观念咸阳师范学院分数线,积极弘扬“厚德•博学”的校歌,不断提升教学品质和办学水平。中学坚持对外开放办学,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19个国家及港、台地区的82所高校、科研机构确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聘任10个国家的100余位英籍班主任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师生650多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中学根据实际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等状况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等诱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参看下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普通大学硕士结业并荣获学士学位的2020届结业生,及2019、2018届普通大学硕士结业并荣获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懂法懂法,品德良好;
2.荣获的硕士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需在学信网注册;
3.每生限报一个专业。所考取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与原硕士专业分属不老师科门类;或与原硕士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硕士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详细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入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报名形式
报考考生登陆陕西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咸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考材料于2020年8月7日17:00前发送到招生办邮箱,招生办在接到电邮24小时内会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请及时与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
详细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确认的《咸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市民身分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本人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专科成绩单(需加盖硕士学院教务部委私章);
5.本人硕士新生投档清册(需加盖硕士学院招生部委私章);
6.本人硕士其间得奖证书扫描件;
7.人最近两寸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黑白,每位材料命名清楚,并打包统一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大小在50M以内,无需寄送纸质材料。逾期发送、未按要求发送申请材料或材料虚假不合要求者,报考无效。
汉中师范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
五、资格初审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考条件初审考生报考材料和报考资格,考生于2020年8月30近日登入濮阳师范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办官微查看初审结果。
六、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出席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评检测,详细安排如下:
1
考评模式:
由各专业所在院系组织相关学科学者对考生进行口试。
2
考评内容:
主要视察考生对所考取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把握状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抒发能力、心理素养等。
3
考评时间:
各专业详细考评时间将于资格初审结果公示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办官微通告,请考生留意查看。
七、录取与入学
1
投档原则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投档。拟投档名单在西安师范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领取《录取通告书》。
2
入学必知
被投档的新生须按投档通告书规定时间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延后报到者,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说明缘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后报到申请经本人及父母签名后,在报到日期前扫描发送至邮箱。延后报到时间最长不得少于两周,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手动舍弃入学。
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签字确认的《咸阳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申请表》(附件)原件。
(2)《录取通告书》原件。
(3)本人二代市民身分证原件。
(4)本人硕士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人硕士成绩单(需加盖硕士学院教务部委私章);
(6)硕士其间得奖证书原件。
学校对投档新生进行资格初审及身体健康情况复查,凡不符合投档要求或弄虚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生管理与结业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投档的中学生,属于脱产普通中学生,列入学院硕士生学籍管理系统咸阳师范学院分数线,不得申请转专业,根据学院硕士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三年,凡在学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结业和追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分校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方法颁授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结业证书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结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施行退学机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领取毕业证书。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备其他硕士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病因而未能在学信网注册学院学籍者,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中学师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结业生按当初应届生身分派遣并补办相关就业手续。师生如中途辍学,对于以应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转学曾经应届硕士结业生身分派遣;先前届结业生身分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申领派遣手续。
九、组织机构与监督
1.中学设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受学院招生执委会领导,详细组织推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苛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正、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学院纪检监察部委全程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1.考生须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即便发觉存在弄虚造假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同时将相关状况通报上级有关部委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