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15:05:30作者:佚名
按照北京市教育局《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为规范2017年上海外粤语中学高中招生南沙区指标分配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广州外粤语中学高中招生南沙区指标数
(一)2017年上海市外粤语中学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为270人(不含特长生)广州外国语学校官网,出席笔记本派位或抽签的人数为810人。
(二)南沙区获得的分配指标人数为:810×(我区穗籍高中结业生人数/全市高中穗籍结业生人数),各区获得的具体指标数以北京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北京市户口和南沙区学籍的应届中学五年级结业生(含符合新政性照料转学的非穗户口结业生)。
(二)以自愿为原则。
(三)结业生三年级第一学期和七年级第一学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英文科成绩均为A等或以上。
三、工作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结业生于5月22日(礼拜五)前在就读中学自愿报考。
(二)各中学初审报考中学生资格条件,在5月25近日把本校报考名单连同中学生学籍信息表、户口簿打印件等材料汇总上报区教育局。
(三)区教育局汇总各校上报的报考名单,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中学生人数多于或等于我区获得的指标人数广州外国语学校官网,则直接推荐至南京外粤语中学出席笔记本派位或抽签;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中学生人数少于我区获得的指标人数,则我局采取摇珠(或抽签)方法确定推荐至南京外粤语中学的中学生名单。
(四)名单确定后,在南沙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六)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名单报送北京外粤语分校。
四、其他
各报考中学生必须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经查实中学生存在弄虚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及投档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