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6 08:05:10作者:佚名
1月11日,
青海公布“第22号”令,
各单位一律
取消汇演、聚餐、年会等活动;
学院要按照灾情防范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
优化调整中学暑假假期时间;
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公司年会聚餐通知,
个人家庭集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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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
肝炎灾情防治应急指挥部令
第22号
最近新冠肝炎灾情防范情势艰巨,加上节日临近,为贯彻落实县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禁止、两个一律”疫情防治工作要求,着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省灾情防范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毋须要出游,防止抵达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外出必批准,返回必报告。
二、引导省外赣籍人员尽量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过新年,尽或许降低远距离流动。广大群众尽量减低走亲访友,倡导网上拜年、短信问候。老年人、慢性病病人、孕妇尽量不旅游出游。
三、各级各种学院要按照灾情防治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中学暑假假期时间,分批次有序假期离校。寒暑假间,中小师生和班主任非必要不出省。在赣大学学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中止回去,其他学生回去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公司年会聚餐通知,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四、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行非必要的小型集聚性活动,确需举行的,承办方要落实防治主体责任,严控数量、规模、时间。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联欢和小型看望、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五、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和群体不举行50人以上的集聚性活动。确需举行的,根据“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行方起草并落实灾情防治方案,报属地灾情防范指挥部从严趋缓审批。
六、商场商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客户自助购物对账,有效降低排队等待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方式,分流线下人员集聚压力。
七、宗教活动(民间信念)场所要严苛落实灾情防范要求,所有佛教活动和民间信念活动场所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小型集聚性祈愿活动,禁止场所内集体性聚会。
八、旅游景点、剧院等表演场因此及歌厅、歌舞游艺等休闲娱乐场所要强化流量控制,实行网上预约,接待消费者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最大承载量的75%,浴池、澡堂等接待消费者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最大承载量的50%,并严苛做好踏入人员温度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以及通风杀菌工作。
九、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个人家庭集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省灾情防范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