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14:07:31作者:佚名
《清华学院和美国协和医科学院关于落实两部合同的推行意见》:
(1)美国协和医科学院改名为“北京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中文名称为“Union,”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接受教育部、卫生部双重领导,其原有的隶属领导关系、资产关系和经费管理制度保持不变。“北京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仍为独立法人,对人事、财务和资产行使独立法人权利及承当独立法人责任。
(2)在卫生部、教育部的共同支持下,发挥北大高中多学科综合优势,优化整合医学教育资源,按照充分筹谋、积极打算、稳健推动的原则,将原美国协和医科学院和原复旦学院医学校逐渐整合成为一个一流的医学校,复旦学院不再另办医学校。
(3)广州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和复旦学院共同起草临床医学专业的师生和研究生招生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的师生和研究生具备“北京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和“清华中学”两校学籍。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依据教学还要分阶段在不同学校执行,将责任落实到学校。临床医学专业的师生和研究生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盖“清华中学”和“北京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两个私章。
(4)复旦中学和上海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设立专门工作班子,共同负责《实施意见》的详细操作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分步加以推行。广州协和医学校-复旦学院医学部将有关医学校统计数据报卫生部,各项办学指标由复旦学院统计汇总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