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0 15:03:07作者:佚名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施行方法》(建市[2007]101号)、《吉林省建造师注册施行条例》(吉建管[2007]21号),经初审,于国凤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刘玉艳等3人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今天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给予公示,公示截至日期为2012年4月23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供陈述材料申报省厅建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已公示的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的人员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如有异议均可向我处举报,举报或反映的状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应加盖单位私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昌街287号建设大楼3112室
邮局编码:
电话(传真):0431-
联系人:封沙
附件:
于国凤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刘玉艳等3人不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沿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天
相关文档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