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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 清华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3-02-09 16:12:59作者:佚名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生社团是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同学们的学习与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清华园里也同样有着种类繁多,涉及人文,科技,公益,文艺,体育等各方面的学生社团。但在多元化的今天,同学们的兴趣也是千变万化的,学生社团也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倘若你在现有的社团中找不到关于自己的爱好的学生社团,倘若你苦于无人分享交流,想自己成立一个学生社团,与志同道合的伙伴们一起交流进步,那么你就一定不能错过下面的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学生社团成立申请的流程吧~

新社团成立的申请工作已正式开启

抓住这个机会

招募和自己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从零开始亲手组织起一个学生社团

陪伴它从破壳而出到渐渐成长

成为书写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历史的一分子

给自己留下一段弥足珍贵的回忆

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团成立的条件和流程吧

关于新社团成立的条件

1、申请成立协会前,需确认目前校内有无类似协会。对拟成立与已有协会类似的协会申请,社团部不予批准。

2、发起人必须为清华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主要发起人数量为3人(含)以上,联合发起人数量为30人(含)以上,所有发起人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3、须为社团联系好正规的校内挂靠单位及指导教师;

4、协会成立后会员数不少于30人;发起人需成立筹委会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5、协会名称应简单明了,在申请材料中,全称必须冠以“清华大学学生”字样。申请时一并提交协会英文名称及缩写,英文全称中必须包含“ ”,方便协会的对外宣传。

注意:

所有发起人都必须是清华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指导教师必须为清华大学正式在职教职工,挂靠单位必须为指导教师所在校、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或科研单位。协会正式成立之前不得以申请的协会名称进行任何活动,但可以“协会筹委会”的名义开展活动,社团部原则上不对筹委会的活动进行场地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如有违反,将取消申请资格。

清华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1

申请阶段

拟成立社团需要向社团部公共邮箱()发送新社团成立申请邮件,之后社团部工作人员将成立相关材料提供给社团协会成立发起人,等发起人提交材料后进行初步审议。材料准备步骤如下:

>>材料填写

发起人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材料:

(1)填写《附件1: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成立登记表》;

(2)根据《附件2: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章程指导意见》拟定社团章程(《附件5: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章程(模板)》供参考);

(3)参照《附件3: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成立申请书(模板)》书写一份申请书;

(4)请指导教师填写《附件4: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指导教师确认函》并签字;

注:《附件6:清华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和《附件7: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成立管理办法》为参考文件,不需要提交。

其中,成立登记表和指导教师确认函涉及指导教师签字和挂靠单位盖章,除提交word文档外还须提交签字版的扫描件(pdf或者图片格式都行);其余材料需要提交word版本。

>>材料提交

发起人将材料(登记表、申请书、章程、指导老师确认函)电子版发送至社团部公共邮箱:,等待材料初审;社团部评议组工作人员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会提出修改意见,请将修改好的材料重新发送至上述邮箱。

2

答辩阶段

>>答辩筹备

待全部电子版申请材料修改完成,通过初审后,发起人即可进行答辩的筹备工作。

>>答辩流程

原则上成立答辩每学期集中举行两次,组织近期通过初审的所有申请社团参加。申请社团筹委会的同学根据社团情况制作答辩ppt,在通知的时间前去参与答辩,每个社团有7分钟展示和3分钟回答问题的时间。

>>初步审批

社团部根据筹委会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以及答辩情况,形成初步的审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各筹委会反馈,筹委会需根据答辩时提出的意见修改申请材料。

>>最终审批

经社团部答辩后,若答辩后社团部意见为“建议成立”,则需要协会打印2份《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成立登记表》、2份协会章程、2份成立申请书和2份指导老师签字的《清华大学学生社团协会指导教师确认函》,全部填妥后由指导教师签字、挂靠单位盖章(请注意: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并在将其中一份交到校团委社团部评议组办公室(C楼307),另一份社团自己保管。挂靠单位的公章不能复印,必须是红章。社团部将把协会申报材料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若社团部意见为“不建议成立”,社团部将向协会发起人解释原因或提出整改方案。

3

正式成立

>>社团公示

新社团成立后在社团部公众号“清华大学学生社团”中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相关意见,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校团委社团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查。

>>备案登记

经我校协会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社团部向全部社团协会发出正式通知且社团公示期过后大学社团章程,申请协会予以批准。要求审批通过的新协会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办理以下事宜:

1.在批准成立一周内,于社团部值班时间内前来办理协会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年审表的填写、会长上岗资格认证表的填写、会长个人信息的备案等)。

2.在批准成立一周内,向社团部宣传组提交协会的介绍性文字以供宣传。

之后将由校团委社团部工作人员送党委学生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盖章,备案登记。

>>一年考核

协会完成以上所有程序后正式成立,方可正常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对正式成立的社团设置为期一年的考核期,考核期中社团享有与其他社团相同的权利义务,并由社团部重点关注。一年考核期满后,由社团部对社团进行评审,如认为社团活动已经可以正常开展、队伍建设满足协会长期运行的要求,则予以转正,否则予以注销。

备案登记

协会成立后,需在每学年开学初期,按照社团部通知在规定时间到社团部办公室领取协会年审表填写本年度备案登记情况,交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由社团部统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未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协会,按照《清华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进行相关的条例处理。

新任会长资格认证

在社团成立之初和每学年初,凡是新任会长大学社团章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社团信息化平台上下载《会长上岗资格认证表》,按规定填写,交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对于会长而言,任期内完成一次会长资格认证即可。

注意:

挂靠单位的公章不能复印,必须是红色圆章。

>>开展活动

参加新社团骨干培训,开展社团活动。

注:以学生社团申请学生活动时,社团名称应写全称,即不可缺少“清华大学学生”六个字。协会的正式名称以校党委学生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后的意见为准,不得擅自改动。

如对上述流程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社团部评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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