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30 14:07:45作者:佚名
1.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4月下旬登录/login/10178.ht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专业考试证书》。 其中一科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颁发《专业考试证书》。 相关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或未达到我院初审合格线的,其校考成绩无效。
二、录取原则和方法
(一)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特殊招生要求,考生须符合我院及籍贯相关报考条件,并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非校试专业除外)。 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来评价考生。 对体检、专业课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招生办法
1、考生文化课程总成绩须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学生原籍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 )。
2、考生填写的高考专业必须在我院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未经校试的专业除外)。 我院将根据考生高考专业填写高考专业(专业志向优先高于录取,具体情况以选择调整为准)2024年大连财经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优先考虑选择我校的考生作为他们的第一选择学校。
3、按照考生高考所选专业顺序,按照“成绩第一”的原则,各类别以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综合成绩为准考试中2024年大连财经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文理科(物理、历史学科类别)考生统一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录取顺序(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各招生类别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并行情况:
文化类总分高的考生将被美术类、戏剧影视类、服装表演类录取。 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
设计专业、书法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成绩高的考生; 专业课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
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管理专业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3)其他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对选修科目不设限制。
2. 本院不承认任何积分政策。
3、我校将于8月向被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3、入学后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美术类、戏剧影视类、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指定网站,在信息栏填写专业及专业方向偏好。承认的类别。 ,以便您入学后可以就读相关专业。 未填写表格者,视为遵守。
专业和专业方向分配按照优先顺序优先的原则,根据分配到专业和专业方向的计划数,按照考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即优先顺序)分配发放给选择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如计划名额不足时,将依次分配后续志愿考生)。 成绩相同的,按第七条“录取办法”中“并列情况”办理。
4、费用说明
(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布,并以收费许可为准。 详见“一、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沉阳校区寄宿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大连校区每生每年800元。
当年最终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准为准。
(二)学费、住宿费退还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三)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 奖学金、助学金
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由学生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等按照学院当年管理规定报批、审核、公布。
2. 学生贷款
学生可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人。
(四)注意事项
美术学院的学习费用相对较高。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有“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和住宿费。 新生住宿、其他缴费、户口迁移等《入学须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生修满学业并成绩合格者,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新生审核及其他事项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专业复试未达到标准、录取前后考试成绩差异较大的新生,一经确认为代考、违规录取、录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学籍。
(二)我院未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招生考前辅导班,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与本科招生相关的活动。
(三)凡参加我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的,视为已详细阅读《鲁迅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并充分理解和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本宣传册版权归鲁迅美术学院所有,由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发布后,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如有调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如有疫情或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调整考试计划。
7. 其他
考试成绩查询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及公众号(鲁美校区-美国大学学报)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