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9 17:09:35作者:佚名
L1护照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总监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护照或则身分。
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日本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正式调往印度分公司就职的中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
法律容许L1护照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抵达日本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假如在新加坡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须要从筹建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
在日本筹建了子公司后,被派遣到日本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护照,后者签发给赴印度分支机构总监或主管,其在日本的永居年限最长可达五年;前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美国l1签证,其在日本的永居年限最长可达5年。
法律容许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孙辈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英国工作,孙辈享受新西兰免费教育福利。
L1A护照在申请时为非移民护照,然而,根据日本移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在日本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创立一年以后,L1-A护照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永居身分,即拿"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
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在领事馆申请护照的过程中,护照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护照美国l1签证,由于L1类别的护照在移刑法中给与申请人有移民或则不移民的自由。
EB-1C移民作为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不须要申请劳工证,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申请获得英国绿卡,是目前最方便获取日本永久永居身分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