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2 21:01:32作者:佚名
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
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告
学位办〔2022〕1号
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学位执委会、教育厅(建委),美国人民解放军学位执委会,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学位追授单位:
现将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外粤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省会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生资格
(一)已荣获学士学位,并在荣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末曾经荣获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荣获博士或硕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末曾经荣获学位者)、硕士或硕士学位荣获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递交学位追授单位,并经学位追授单位初审确定具备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三)依据《关于追授具备研究生结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西医本科专业学位的试行方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西医本科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条和第(二)条限制,但须具有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中医结合类硕士结业生并荣获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的入院医师或已荣获《住院医师规范化轮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型及领域应与入院医师规范化轮训专业相对应。
二、考试课目
(一)外粤语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须出席外粤语水平考试,应试葡语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葡语相似。全省统一组织的外粤语水平考试主要葡语为德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法语,考试大纲见附件1。
申请外国语言哲学博士学位的,其外粤语水平考试葡语须与学位追授单位该学科在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第大外粤语葡语相似,且学位追授单位已开办该课程。
学位追授单位可依照还要自行组织外粤语水平听力检测。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申请学科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出席全省统一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课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手册见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可选考文学或政训诂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博士学位,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西医本科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为逐步突出临床综合能力,加强对传染防治、医学伦理等知识的调研,定于2023年开始将现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6个课目调整为“临床医学综合”1个课目,考试大纲将于2022年7月在“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新政举措的通告》(国办发〔2021〕3号),第六批全省老中医药学者学术经验承继工作承继人以同等学力申请西医本科专业学位,须出席全省统一组织的医文言水平考试,详细事宜另文通知。同时,须出席西医本科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本项第(二)条执行,同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22年5月22日(礼拜日)早上9时至11时30分,为外粤语和医文言水平考试时间;上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考试报考、命题、考务及监考
(一)2022年同等学力全省会考的报考、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报考出席同等学力全省会考的考生同等学历英语考试,须是已通过学位追授单位资格初审并转到在册库的申请人。
(二)考生须在3月8日~26日通过信息平台申请曾经出席同等学力全省会考的葡语、学科及考试地点。新冠肝炎灾情防范常态化下,为提高人员跨省流动带给的灾情传播风险,请考生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席考试。
(三)学位追授单位须在3月8日~29日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包括考生资格、报考葡语、学科及考试地点等,发觉信息不符或有弄虚造假的同等学历英语考试,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先前同等学力全省会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时限内不得报名。
(四)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3月8日~31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付报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考试费网上缴交工作的,曾经报名资格无效。
(五)2022年起,同等学力全省会考报考、命题、考务及监考工作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推行,详细安排由其另行通告。
五、成绩下达
同等学力全省会考成绩将下发至有关县级学位执委会办公室和学位追授单位。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学位追授单位、考生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按照国家关于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悉心组织,强化协调,做好同等学力全省会考的各项工作。
(二)各县级学位执委会、教育厅(建委)要高度注重,推进领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布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确保考务工作各项举措的落实和本地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有关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学位追授单位要根据当地防疫工作要求,严苛落实防疫举措,考点通常应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计划单列市或高等高校较为集中的城市,应能满足本地区考生就近出席考试的需求,且应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
(四)要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假账,导致考场纪律松驰、考风不正、作弊严重的考区,将根据国家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理。
附件:1.外粤语水平考试葡语、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手册使用对照表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西医本科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目、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国务院学位执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