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3 10:48:48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长教办字[2022] ] 46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按照“分区、免试”的招生原则,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就近、方便、卓越”。 教育权利和促进教育公平正义。
二、招生原则和对象
(一)招生原则和办法
严格执行“评分、免试、就近、便民、优优”的招生原则。 小学招生以“就近分学、不参加考试、家长和社会监督”的形式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以“就近划线避考、鼓励学生直接招生、网上私下报名、家长和社会监督”的形式组织实施。
就近地区招生:城市学校坚持“以路(街)为界,学校定位,社区确定”和“距离较近,学校间均衡”的办学方针。 乡镇学校坚持“就近招生、适龄招生”的方式。
免试入学:无需通过考试即可获得入学资格。 严禁以举办或变相的统一笔试、知识考试选拔学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6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是本行政区所属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地就读小学且愿意返回原籍地的小学毕业生以及随迁子女工作城市等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系统
班级容量
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
43
放弃
尝试
画
片
立刻
关闭
进入
学习
258
府北路以西、中华西街以北、北华街以南、新华路以东; 府北路以东、卢石公路以西、学府街以北、北华街以南、北街户籍及购房户。 包括西街、北街、南关社区(农民)、政府三号家属院、老干部局家属院等。
实验
西甲校区
20
20
席家村的学龄儿童、购房家庭的孩子、进城打工的孩子。
城关小学
43
215
从城市主要街道至东莞大街以南、中华西街以南、西华路以东、东华路以西。 包括南大街、南关(非农户)、东大街、古南关、白鹤关(以东官正街为界、路南侧购房户)、东南山、西南山及家中子女——在该地区购买家庭; 嘉寓花园、尚品雅都等购房家庭子女; 东莞社区的学龄儿童不区分农村户和非农户,尽量按地区就近上学。
城关
北庄校区
20
20
北庄村的学龄儿童、购房家庭的孩子、进城打工的孩子。
育才小学
43
215
从城市主要街道起,至东莞大街以北、伏羲北路以东、东华路以西、北华街以南。 包括北大街、古南关、白鹤关(以东关正街为界,北侧购房者)、三关阁小区、星河花园、古南关发展大厦、涵香园小区以及四中家庭大院等购房家庭的孩子等。 ; 东莞社区学龄儿童不区分农村户和非农户,尽量按地区就近上学; 主城区商业家庭子女和城市农民工子女。
培养人才
东家校区
20
20
董家村、山地村的学龄儿童、购房家庭的孩子、进城打工的孩子。
第二次实验
小学
43
215
新华路以西,有金水集团及浅水湾、艺龙湾、水安泉城等购房家庭的子女; 中华西街以南、西华路以西,包括景嘉禾花园、鹿仓社区、鹿仓花园、经济适用房家庭子女、廉租房、商业广场、嘉兴花园、南苑社区等。 ;
田集小学
43
172
主城区及天脊集团覆盖区域均可报名; 可以招募随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长盛中学
小学
30
30
南关社区户籍自愿入园,网上报名,公开抽奖
鲁花中心学校东华小学
43
86
三官阁社区开发的瓦窑头社区、东社区、梅云家楼、龙泰园社区以及进城打工的孩子们。
城市周边
学校
1-2
38
200
入学根据学生的原籍地而定。 南庄、侯家庄学龄儿童就读新华小学,岭后村学龄儿童就读西村小学,王山坪、莘庄村学龄儿童就读五里后小学,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
(二)初中招生计划及范围
学校名称
系统
班级容量
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
鹿城三中
12
班级
允许
数量
48
人/班级
第576章
户籍在东街、西街、南街、南关、南南山、东南山六个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在市区西华路以东、府西路以西、学府街以南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新华路以东、西华路以西、学府街以南、合一街以北,鲁花户口(非农业)户小学毕业生购房; 从城内大街到东莞大街以南、南华街以北、市内主要街道以南、文化路以西,都有小学毕业生在古南关登记购房社区; 以及在西村芦花登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鹿城第一中学
初中
192
从城市主要街道起,东关正街以北、府北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北华街以南; 学府街以北、西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府北路以西已户籍并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包括在北街、古南关社区登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在西甲芦花登记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西家小学的毕业生。
实验中学
12
第576章
北庄、南庄、侯家庄、什邡、岭后村户籍并购房的城镇小学毕业生; 在西华路以西、东南山、西南山社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外省市农民工进城的子女; 城市地区商业家庭的子女; 未在城镇户口、回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 户口在鲁花市并自愿进入实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户口在宅甸镇、施惠祥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实验小学 直走。
鹿城四中初中
288
董家、五里后、莘庄、王山坪、山地村户籍并购房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在白河关、三关阁、瓦窑头社区的小学毕业生; 文化路以东小学毕业生; 董家小学毕业生; 未在市区户籍且回籍确有困难的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市区商业家庭的子女。
长盛中学
初中
免试入学
50
在线注册并开启抽奖。
鹿城二中
免试入学
30
在线注册并开启抽奖。
长治市
第十三中学
对方
直升机
192
田集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也可招收市区及学校周边地区的学生。
说明:1、外省市农民工子女是指户口登记在外省(区、市)或者省外县(区)村庄,随父母外出务工的子女。输入地的城镇(居住在一起)。 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
2、公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以富西路为界,路以东如田集小学、东华小学、董家村小学、育才小学; 路西有瑞西村小学、西家村小学、新华小学。 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初中有实验中学、潞城四中、长治十三中。
3、符合就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孤儿、军人家属、烈士子女以及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人员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入学。
4、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住宿。
5、在优先满足辖区适龄儿童需求后长治市招生考试网,仍有空位的学校可接收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商人员子女。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信息披露
各中小学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在教学范围内重点区域的显着位置、学校网站等公开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分区区域、招生条件等“八公开”。 、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报告和处理结果等均予以公开,方便公众和家长了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学登记
乡镇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招生名单于8月3日前报教育局备案,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招生情况。
区属学校:第一阶段:7月29日至7月31日,招生学校为实验中学、田集小学和民办学校;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3日,招生学校为除实验学校以外的区属中小学校和田集小学。 8月2日下午,各学校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情况。 8月3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情况和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和把控。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报送教育局审核备案。 所有民办中小学均实行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招收在本校连续学习六年并具有本校学生身份的毕业生; 民办中小学报名网站已开通。 时间为7月29日0:00,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4:00。 若因个人原因延误入学,由申请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应责任。 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将于8月2日上午取消报名。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未入选的中学生将根据地区在相应的公立学校注册。
(3) 审计与控制
各中小学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生基本信息表》的要求严格审核相关文件,确保公开、公平、准确、透明。
报名所需的相关文件如下:
1.所有中小学新生:须携带有家庭号码的户口簿。 户口信息必须包括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和详细的家庭住址。
2、在本市购房家庭的子女:需提供与家庭户籍相同的《房屋产权(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并提供近期房产情况水、暖气、电等证书。
3、外省市农民工进城子女、农村农民工进城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业务人员子女:提供有效工商执照。
5、军人家属、烈士子女:提供驻鲁部队相关证件。
6、参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子女:提供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及证明。
7、有学习条件的孤残儿童:提供相关证明或残疾证明。
8、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学号)。
9、回籍学生:新生入读小学,须提供户口本; 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已注册的学生学号)或学生登记表(加盖原学校公章)、户口本。 入学需要到相应学校注册。
证书信息的用途如下:
1、检查所有新生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2、新生持有的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相关证件、现住址一致(户口本、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监护人)。
3、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应通过辅助证明、入户调查等方式如实处理。
(四)民办招生范围和程序。
招生程序:今年,所有民办中小学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 教育局建立了“长治市鹿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学生可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 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报考入学; 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所有报考人员均采用电脑抽签方式录取,并根据抽签随机产生录取名额。 所有入场人数必须立即记录。 如有未注册学生且招生计划有空缺的,将按照抽签号码依次录取(相关抽签及录取通知请及时关注招生网站)。
招生范围:在长盛中学连续就读六年并具有学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接升入该校初中。 长盛中学小学毕业生直接入学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长盛小学毕业生拟直接入学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初中空缺计划由教育局采用计算机随机分配方式组织注册。 报名完成后,报名结果将在抽签现场公布。
电脑摇号分配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未考入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名额安排。
(五)公告。 招生结束后,学校须在教学范围重点区域的显着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和招生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均衡的班级结构。 实施均衡班级形成。 8月28日上午,教育局将组织二轨以上所有中小学均衡排班,广泛邀请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公开透明。 各学校要科学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举办各类或变相举办实验班、重点班。
(七)新生招生。 8月2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9月2日统一录取。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都要严格检查、严格把关,严禁招收任何形式的托儿生。 严禁各类公办中小学不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或者变相收取择校费、入学学费以及其他费用。 学生不得收取学费、杂费、住宿费、借阅费、教材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公共经费管理的通知》(鲁教财[2016]1号)。 收取秋季学期学费时,须直接减免国家补助部分资金,减免后按标准收费。 。
(八)学籍登记。 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收集新生基本信息,进行电子学籍核验和注册,并进行电子学籍注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转学工作将于9月10日前完成。严禁超标准班级容量、分开学籍、申请空学籍、录入不符合规定的相关信息。条件纳入注册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 区中小学还应当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 校长作为招生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落实,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乡镇中心学校“掌控”各乡镇的招生。 “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单位将于8月31日前完成所有乡镇“控辍保学”情况排查长治市招生考试网,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管控,确保和谐稳定。 各学校要严格审核和把控招生对象年龄、范围、条件及相关文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入学本市教区符合政策条件的青少年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全部入学。 各学校必须制定招生、招生安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三)坚持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 教育局在教育网站及公告栏公布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提前将招生信息“八次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并主动接受监督。 教育局建立监督、报告、结果审核制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作,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同时,由基础教育、督导、计财、审计、成人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和上报核查,开展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 补救措施。
(四)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认清形势英语作文,高度重视,严明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视情节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下一学年招生、暂停年检等处分; 对虚假宣传、无序竞争、随意挖角学生、优惠录取、违规收费等不当招生行为,将给予处罚,涉事学校校长将进行训诫谈话,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受到党政政纪处分的; 对社会举报和发生造成不良后果的重大问题的学校,将按照规定和纪律严肃处理。
(五)把握时间点,及时报送信息。 招生前,各学校须将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组备案。 报名完成后,按照报名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情况、报名名单、公示结果及图片材料。 学生注册或注册须在8月31日前提交文件调整模板。
长治市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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