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8 20:34:44作者:佚名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 是一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英语作文,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四个导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刻不容缓国家需要山东大学自主招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函[2023]7号) ),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重点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科专业突出的学生。 针对优秀学生,特制定如下宣传册。
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学生,专业如下:
注1:考生在一组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最多可报考6个专业,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整(同组内调整); 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2: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所选专业(类别)的要求,否则专业选择无效。 “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必修,“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任选一门。
报名条件
报考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科专业、创新潜力大、综合素质优良、全面发展的学生,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的社会实践高中三年内,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调查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游学、实地考察等);
(二)高中历次期末考试、高考模拟考试至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的75%;
(三)德、智、体、艺、劳等方面表现优秀或者学科专业突出(需颁发获奖证书)。
报名及选拔
1. 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日至9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不超过三份),并上传获奖官方网站核对结果截图(须包含候选人姓名等个人信息);
2)《山东大学综合评价考生诚信承诺书》(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简章末尾附件,考生复印指定内容并签字)。
上传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并打印《山东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它将由候选人签名。 中学审核并盖章后上传至系统完成注册。 考生和高中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不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报名或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 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考生无需上传。 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2、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获奖证书和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选拔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上公布2023年6月11日前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于2023年6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并缴费(确认后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按照《关于明确收费标准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鲁发改费[2021]1128号)),准考证于2023年6月16日后打印。
3. 学校评估
学校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由专家和考生进行的“双重随机”抽签将用于记录和录像整个测试。 全面的质量档案是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高中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单独面试。
考核时间:2023年6月18-19日
考核地点: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评估方案的,将另行通知。
4.公布名单
根据学校考核结果,我校将在招生计划中按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6月23日前公布。
入学方式
(一)已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且高考总分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应按照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要求提前填写申请表。教育招生考试局。 报考第三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2)考生的专业偏好必须与其所报考的专业组一致,否则专业偏好无效; 未达到专业录取标准且专业不符合调整要求的,予以退学。
(三)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倾向群体安排专业录取。 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偏好之间不存在等级差异。 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15%。
(四)已录取的学生,将进行综合评价,不再录取其他院校。 未录取的考生山东大学自主招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提交和录取。
日程
其他说明
(一)我校综合评价与招生工作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本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将确保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二)对报名材料和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者学校考核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省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被发现的,吊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生所在中学应认真核实所提供的材料。 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各专业综合评价和招生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要求执行。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 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和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