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7 15:06:48作者:佚名
编者按
5月12日,东华学院2023年天津市综合评价投档变革试点招生简章发布,跟随名校综合评价一上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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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学院2023年广州市综合评价投档变革试点招生简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施行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变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变革有关事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19号)《上海市推进高等中学考试招生综合变革施行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中考综合变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8]14号)等相关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在北京市施行综合评价投档变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知法守法2023东华大学招生网最新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养高,符合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投档招生专业、各专业组招生计划及选考课目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
我校大部份专业施行按专业大类招生,中学秉持“以中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中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于中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中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的综合评价投档中学生,在就读现专业(大类)时,在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资格。具体操作办法按中学生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中学贯彻“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指导思想,继续面向优秀新生施行教育教学变革项目——理科试验班(类)。指出高起点、强基础,突出基础科学教学,并加强中学生人文科学和社会素质,强化创新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依托科研基地、实验中心构建创新平台和大赛基地,面向中学生开放,鼓励和支持中学生出席课外科技活动和各种学科大赛,并在经费上给以优先考虑,在图书借书上享受研究生待遇。大一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可优先在全校范围内选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按中学生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中学注重拔尖创新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依托钱宝钧大学,先后成立了“民用民航复合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知识产权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实验班”“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材料智能制造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尚创•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实验班”。选拔步入这种实验班的朋友,在完成自己本专业学习的同时,修读跨专业的拓展课程,出席产学研合作培养和实践,优先出席校内外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和大赛,发展成为符合创新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具体选拔办法按中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形式
考生请于5月12日9:00至5月30日17:00登陆“试点院校综合评价报考系统”,网址为,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考。考生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需提供中学阶段课程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类得奖等反映综合素养的材料(外省市转到本市就读的小学生、本市往届考生必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上材料)。依据《东华大学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规定,我校将通过北京市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名本校的青岛考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网上报考完成后无需复印报考申请表,无需学校签字签章,无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
我校依据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北京市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名本校的北京考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初审,并确定审核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6月3日后,登入网上报考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志愿补报
中考出分之后,审核合格且中考总分达到北京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依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补报相应批次中考志愿。
3.中学测试
我校在天津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补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按照考生的中考志愿与中考成绩(含新政性加分),按我校综合评价投档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列(末位同分全投),确定中学的各专业组测试入选人选。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结合北京市普通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名本校的北京考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及小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2023东华大学招生网最新要求,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五、录取办法
1.出席普通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北京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综合成绩由中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中考成绩÷660×850+校测成绩(校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如考生不出席笔试,笔试成绩以零分记入综合成绩。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考生中考成绩(含新政性加分)、高考语文成绩排序投档。
3.拟投档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初审后,我校将给以投档。校区将获得综合评价投档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中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测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4日(初定)。
2.笔试地点:东华学院榆林路学校(北京市榆林东路1882号)。
具体笔试时间与地点见东华学院专科招生网公告栏发布的笔试公告。
七、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投档变革试点工作,在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投档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
2.中学构建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对计划、报名、审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类问题。
3.综合评价投档变革试点工作自觉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立刻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根据《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着力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正公平。
八、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该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则隐匿可能对考生形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觉,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早已获得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早已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中考复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投档资格或调整至适宜专业。